侠非侠:年轻的我只想离开,后来的我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
题图摄影:吉它木影
这三顿酒宴,村民们的份子钱,亲友们的资助款都被吃光了不算,连镇政府的剩余贺金都给吃喝光了,本指望靠那笔钱上学,这一下全泡了汤。文/侠非侠
拿到了录取通知书,高兴是高兴,但随即而来的则是愁。要上北京去了,我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学费、生活费都没有着落。当时虽然上大学不用交学费,但是,路费,生活费,还有一些学习费用,还是得自己出。
当时我家庭是这样的:父亲于两年前去世,三个姐姐都没怎么读书,都是农民,也已嫁人,有自己的家庭,自己的负担。比我大三岁的哥哥中专师范毕业后,分配在家附近的中学里教书。恰好,同时,他也考上了孝感地区教师进修学院(大专)。
图片由作者提供
我们兄弟俩同时考学成功,双喜临门,在我们那里还是很罕见的,成为轰动乡里的新闻。为此,听说当时我所在的孝感地区的《孝感报》还专门做了报道。我们兄弟俩的大名全地区都知晓。当然是不是真的,我一直没有求证过。看报,对于当时的我们,是件奢侈的事,只有机关干部,才有条件。即使是级别最低的《孝感报》,只是偶尔才有机会见那么一回,往往是在机关单位,或者是在一些宣传栏里。
不过,我考上北大这件事,我们县里颇当回事我是知道的。除了上了各种新闻外,我们县里还把我的大名刻进了魁星楼上。魁星楼,是县城里用来表彰文才俊彦的地方,但凡为县里做过贡献的先贤俊彦,名人贤达,都会列名其上。原来的老魁星楼,是在县城的老街中,矮且小,所以,刻录的名单非常有限。后来,老县城改建,把老魁星楼拆了,将县城里的一座山改建成了一座公园,在公园最高最醒目的地方,仿老魁星楼建了一座形似武汉黄鹤楼一样的塔楼。当然,这是在我离开家乡以后的事了。
印台山公园,塔楼为魁星楼图片由作者提供,来自网络
新的魁星楼比原来的大了很多,可以刻录的地方多多了。于是,在先贤俊彦名录中加了一栏,就是将全县历年来考上北大清华的,都刻录其中。而我的名字,竟然刻录在第一个。我们县(主要是我所就读的县一中)几乎年年都有考上北大清华的,比我早的也有好几个,至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名字位列第一,或许是被《孝感报》报道过的缘故吧?
多少年来,这座魁星楼,都是我们县城的标志性景点,但凡到县城的人,都会到那里逛逛。一来居高临下浏览县城全景,二来,沾点文气。因为上了北大,被刻录进魁星楼,且排名第一,就如同唐王朝的功臣榜凌霄阁第一功臣长孙无忌一般,让我的知名度在我们县长久不衰。多多少少我在我们县还算个名人呢。我的家人和乡亲们,都以此为自豪。
大贵寺,图片由作者提供,来自网络
听我姐姐说,自从得知我的大名上了魁星楼,母亲每次去县城,只要可能,都会让她们带她到魁星楼上转转。尽管她大字不识一个,她只是想看看我的名字列在哪儿,就心满意足了。而她更是喜欢听别人当面夸赞我被刻名魁星楼这件事,这是她老人家晚年最感光荣,最感荣耀的事。
我当时糊里糊涂报考北大时,当然没想到上北大,会给自己给家人给乡里带来如此大的荣耀!当然,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这荣耀也给我带来了无尽的压力,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巨大影响。当然,这都是后话。
哥哥考上教师进修学院,虽然可以带薪上学,但是当时教师的薪金极为微薄,一个月全部收入才三十多块钱。这点钱,除了他自己吃住用,加上去上学费用,已经捉襟见肘。
家里母亲种着几亩地,只够生活,没有余钱。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经济来源。想到以后还有四年时间,我和家人都有些发愁。
为了筹集上学费用,只好去求助亲友。我先是去几个姐姐家,然后,去其他亲友家,一来是报喜,二来也是求助。当然,拿着那份录取通知书,还是挺管用的。虽然亲友们经济都不宽裕,还都是想方设法挤出钱来资助我,解决了我上学的部分费用。
上学费用初步有了着落后,我的第二个动作是约一位同学去看火车。虽然,我们县是中国交通大动脉京广铁路的必经之地,京广铁路在我们县下辖的广水镇设有一个火车站。但我却直到高中毕业,走过最远的路就是到县城,还从来未去过广水,从来未见过火车。
当时之所以决定去广水看火车,是因为我担心从来没有见过火车,怕到时不知如何买票如何坐车,误了上学的事。为什么约我那个同学一起去呢?是因为我们那里还残留着父母指腹为婚的习俗。那个同学的父母,很早就给他内定了一个女朋友,是他父母同事的女儿。听说他们父母间关系极好,他们都还在母腹中,就被相约若为男女就结为亲家。他们俩很小就知道这事,现在只待他考上大学就要公开。当时,他的女朋友就在广水工作。这样,他去看女朋友,我去看火车,一举几得。
记得那次我们去广水,先是去工厂见同学的女朋友。同学跟那个女孩已是好久没见面了,等她从厂里出来时,同学却差点没认出来。一来,时间太久没见面,那时都是快速长身体年龄,我们都已长高长大了很多,模样都变了。二来,那个女孩因为早就参加了工作,进入社会,社会化程度较高,打扮得很时髦,也很洋气。跟我们两个土包子学生一比,就像两个世界的人。最后,当然还是他那女朋友认出我们的,我们俩一看就是傻学生。
尽管有些尴尬,但是那个女孩很大方,也很会做人做事,把所有的事安排得井井有条。我们俩就像进城的乡巴佬,只会傻傻地跟在她后面,听凭她安排。吃饱喝足后,她带我们去火车站里,从门缝中栅栏空里第一次见到了火车,听到了火车那哐当哐当击轨声,以及那悠长刺耳的鸣声。当时第一次见到真正的火车,真是新奇极了,也开心极了,火车真是比我想象的长多了。
她还带我们到售票大厅,告诉我们如何买票,在候车室如何候车,然后,如何检票上车,车上会是什么样,该注意哪些等。让我对于从来没有见过坐过的火车,有了一些间接经验,心里就没有那么怵了。
我那同学原本就有些腼腆,见了落落大方的女朋友,不知是自卑还是害羞,总是脸红脖子粗地低着头,像是个紧张过度的小媳妇,巴巴地跟在女朋友后面,亦步亦趋。等看完火车离开广水,他都没跟他的女朋友说过几句话。我当时觉得怪异极了,好玩极了,就像穿越到过去童养媳时代一样。这事令我至今难忘,一想起来,就禁不住想笑,当然,这事也成为我们同学间一生的笑资。
几年之后,听说,他们这对“父母之言”内定的婚约还是解体了,至于是谁先提出分手,为什么分手,我没问,也不知道。只知道,为此,他父母跟他的“岳父母”因此变成了陌路人,一生的友谊因此终结。
看完火车,我心中有数了,就在家里待着准备上学事宜。
8月27日,我家接到县公社乡大队领导要来我家祝贺的消息,我们一家人都忙着洒扫庭除备货接待贵宾。
应山一中一九八四届高三(1)班全体师生合影
图片由作者提供
8月29日,我正要去镇上赶集买东西,走到半路上时,被我一位同姓叔叔给拦住了。他把我带到一群干部模样的人面前,对他们说:“考上北大的就是这家伙,别看他黑不溜秋的,像个非洲人,可会读书了,谁都没他强。”那群人听说后,笑着过来,自我介绍说是公社领导特意派他们到我家贺喜。
他们一一跟我握手,并向我表示祝贺。听说,这些人中有公社书记,乡长,大队书记什么的。都是公社乡大队实权人物。当然,我一个都不认识。这也是我长这么大,头一回一次性见到这么多的领导,头一次被人这么郑重地对待。真没想到,我竟然已经是个人物了!当时真是有些不习惯,又有点受宠若惊。
寒暄完毕,我放弃了上镇里赶集的打算,转头带着他们到我家。那群干部见了我妈和我哥哥就说,我给公社人民争了光,他们代表公社和乡特地来表示祝贺。他们在轮番说了一大堆恭喜客套话后,送来了一百元贺礼。当晚,我们家开了两桌酒席,答谢各级领导。
当晚一直忙到晚上十二点。当时生产大队小队的干部也来了,他们没有给钱,说是要请放映队来放场电影,热闹热闹。后来听我妈说,那一顿饭就把祝贺金花掉了一半。因为他们都是大领导,我们必须以最高规格接待,买最好的烟和酒,准备最好的饭菜,为此,我们还专门请来了专做酒席大厨来家帮忙。
在那时,有公社乡大队领导来家祝贺,是件极少见极荣耀的事。而那时表示喜庆最好的方式就是放场电影,让父老乡亲同乐。当时只有大户人家或者富裕家庭结婚、生仔等喜庆活动才会以这种最高的规格来操办。
因为有领导来家,左邻右舍,同村同姓的乡亲们也闹着要对我有所表示,以祝贺我们村出了一个真正的大学生,而且是中国最高学府的大学生。他们都说,在过去,那就是中了状元,可了不得。乡亲们无论如何是要来祝贺的。
乡亲们的好意当然不能拂,于是我们家按照当时的习俗,收了乡民们每人多则5元,少则3元的随喜贺礼。并按照当时的习俗规矩,在9月2日请了他们三顿饭(当年我们那但凡红白喜事请客都至少是早中晚三顿,圆满一整天)。当时,村民们基本上一来就是全家,相当于全村人一整天都在我家大吃大喝。我们不仅要请专门的厨师,帮工,还要买好酒好肉好烟,我们全家人都小心翼翼地伺候着。
那一整天,真是我们村难得一见的热闹,酒桌摆了快十桌,家里院子里摆不下,外面的空地上都摆上了。
那天晚上,生产大队果然如约请来了放映队,放了场电影,村民们边喝酒吃肉,边看电影,热闹异常,都非常高兴。
但热闹归热闹,高兴归高兴,回到现实,则愁绪百出。因为事后一算账,我妈妈大惊失色。这三顿酒宴,村民们的份子钱,亲友们的资助款都被吃光了不算,连镇政府的剩余贺金都给吃喝光了,本指望靠那笔钱上学,这一下全泡了汤。
但这事又不好拿出来说,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我妈妈在后悔不已的同时,只好再向亲友们告借,总算为我筹到了七十元钱,仅够我到北京上大学的车费路费学习费了。至于原本应该置备的新衣新装,甚至被褥床上用品等,也没有钱置办了。特别是冬装没有钱置备,让我后来吃够苦头。因为北京的冬天毕竟比湖北要冷得多。以湖北的装束在北京过冬,那当然是不行的。但我没有办法,只能是走一步看一步,到了北大再说吧!
过了三天,是我到北大报到的日子,我扛着行李离开了家,离开了家乡。我当时当然不会想到,这一离开,竟变成了永远。自从那一天,我离开故乡,三十多年来,我就像个无线的风筝,四处飘荡。我知道,这飘荡,是没有尽头的,因为我的故乡,已经没了。
后排右二为作者,图片由作者提供
现在顶着故乡名字的那个地方,早已经不是我儿时的故乡,曾经清澈见底鱼儿随见白沙漫漫的小河,早已经浑浊不堪飘满垃圾坑坑洼洼;曾经的竹林山野屋梁,都是鸟儿筑巢的乐园,叽叽喳喳的鸟声,就如同现今都市里的车声,随时随处随地可闻,而如今,林没了,山秃了,屋梁硬化了,鸟儿已经很难找到窝了;更不用说,夏夜里那凄厉的狼嚎,深山里呆头呆脑的野猪,早已经变为了传说。连吃的东西,味道也早已辨不清东南西北。
年轻的我,只想着去领略外面的光怪陆离,只想着赶紧离开,离开得越远越好,哪里会想到有朝一日,当我像诺瓦利斯一样,到了“我总是在回家的路上,寻找我父亲的老宅”年龄时,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更不用说父亲的老宅!
别了!我曾经山清水秀的故乡!别了!永远找不回的父亲老宅!
作者简介:
邹兆云:一个小镇枭雄的消亡史
方方日记读后感:武汉封城半年,过半年如过半生
侠非侠:一个清寒学子的北大成长史(1)
文学的光亮·生活的实录
情感·家庭·职场·教育
关注“二湘的六维空间”
点击此链接收看更多11维、九维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