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里过年?只因这名山东男子做了这件事......

2017-12-21 潮爷 山东潮事儿 山东潮事儿

距离春节只又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了。

春节是家人团聚的日子,上班的上学的都放假回家,一家人可以其乐融融地吃个团圆饭。


但是,今年过年,山东济南的这位吕先生估计乐不起来了。

因为他的这个过年,估计只能在看守所里过了。

为什么?

只因为他做了这件事↓↓


喝了两杯 

12月6日下午2点左右,吕某和朋友吃过午饭酒足饭饱,准备开车回家。虽然喝了两杯,但吕某却并没当回事。


当他驾车行驶到党杨路与刘长山路延长线交叉口时,遇到了正在查酒驾的槐荫交警西站中队。现场酒精呼吸检测显示,吕某的呼吸值达到了146mg/100ml。后经血液检测,吕某的酒精浓度为98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看守所里过年 

醉驾本来就是很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更让民警“无语”。

民警要求吕某出示驾驶证时,他拿不出来,无法提供。交警通过系统查询才发现,吕某的驾驶证早就因为多次酒驾酒驾被吊销了。


2014年到2016年的3年间,吕某3次因酒后驾驶被济南交警查处,这不仅让他付出了罚款和行政拘留的代价,还被吊销了驾驶证。


前期济南交警公布的3次及以上酒驾人员名单中,吕某即在列。


然而,这样的处罚仍未引起吕某的重视,直至最后这次被查,他终于达到了醉驾标准。


根据有关法律,吕某将被处以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的处罚。不仅如此,5年内将无法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跟“醉驾”有什么区别 

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属于饮酒驾车

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属于醉酒驾车


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都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都应受到法律法规的惩罚,而从危害程度来看,醉酒驾车的危害性要远比饮酒驾车的危害性更大。


侥幸心理作怪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常识大家都知道,但是有些车主就是抱着侥幸心理,想着“就这小段路,不会这么倒霉吧”,“我就倒个车”,“这个时间点没有交警”......

直到被抓,才吓尿...不对,是shi

丑态百出

。。。

可能酒驾者害怕的是即将到来处罚,但是如果没被查到,那么面临的可能不只是处罚...

交通事故频发,因“醉驾”而起的占很大一部分。

一次次的“侥幸”,换来的只有无辜生命的逝去,亲人的悲痛欲绝......


潮爷想对酒驾的人说:

你自己的性命重不重要我不管,但是犯不着搭上别人的啊!

法律怎么规定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酒驾将处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2000元罚款。


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驾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醉驾则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营运车辆的,除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不只是法律 

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珍贵的独一无二的,如果你因为的一时的“侥幸”,让别人失去了生命,那么,留给你的只有终身的悔恨

拒绝酒驾,就是对生命的尊重。


年末了,各种各样的酒席可能会多起来,各位车主们,要谨记

喝酒绝对不开车,开车绝对不喝酒。


领导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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