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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车的“唯一”!请不要贴上“别人的标签”!


相信每一位驾驶人都清楚

不管是小轿车还是大货车

每一辆车都有自己专属的号牌

就像人的身份证

你是我的唯一

但有些驾驶人为了“逃避”某些责任

就萌生出了一些“大胆”的想法

动手在车辆号牌上“做文章”

不过,终究是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近日15时许,半岛中队民警接到市民报警,在畅苑环路畅苑三区南门,有一辆车牌号为苏D3***2的中巴车套用沪C5***1车牌进出小区,车牌已被小区保安拿下来了。

经民警现场调查,驾驶人高某承认为了“方便”进出小区,套用了该小区的另一辆内部车辆号牌。在进入小区时,保安发现了车牌厚度的“异常”。目前,案件已移交至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当下口罩已然成为大家的随身“必备”

但是口罩可不能“戴”错了位置



近日9时许,湖西中队民警在星汉街腾飞工业坊门口疏导交通时,发现一辆小车的前后车牌各“戴”了一个口罩,于是示意该车靠边停车。经过民警询问,驾驶人滕某称自己也不知道是谁给他的车牌戴上了口罩,自己上车前也没有对车辆进行检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现场对驾驶人滕某开具了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并移交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置。



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

必须依法申领相关牌证广大驾驶人不要心存侥幸更不能自作聪明“造假”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处三千元罚款。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千元罚款


另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一次性被记十二分。

驾驶人、车辆涉证涉牌违法

严重危害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 

交警再次提醒大家

一定要树立遵法守规的意识

假牌、套牌、假证情况一经鉴定确认

法律必将严惩不贷!


编辑|黄靖雅审核|曹 健

签发|许静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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