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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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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暑假放假时间


义务教育段学校2017年7月15日—8月20日,计5周。


教职员工提前一周上班。

为了保证广大师生能度过一个健康、快乐、安全、有意义的暑假,就假期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

加强学习,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各学校要在暑假前集中组织党员教职工通过党支部集体学习和自学等方式,学习领会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保证暑假期间党员思想政治学习不间断;要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师德师风师能建设活动,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切实落实责任;要认真落实市教育局下发的《长春市师道师德师风建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三年行动计划》(长教师字〔2017〕6号)以及《关于在中小学教师中结合师德建设开展读书活动的通知》(长教师函字〔2017〕7号),提高师德师风建设水平;要精心组织全体教师通过集中培训、在线学习等方式,积极开展业务研讨和学习,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2

落实责任,确保假期安全稳定


要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各学校要树立底线意识,把安全工作放在暑假工作首位,认真落实有关要求,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单位放假前要集中开展一次校园安全检查,并利用假期进行集中整治,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并做好详细的应急预案。各学校要制定假期值班值宿计划,落实到岗,落实到人,确保校园安全。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学校和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加强指导,严格控制规模和形式,做好安全工作预案,强化责任意识和防范风险意识,层层分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保障学生校外活动安全。


要做好安全警示教育工作。放假前,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珍爱生命、远离危险的安全教育,重点要加强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预防溺水、防火防电、防盗防骗、防意外伤害、防自然灾害、安全自救常识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要教育学生牢记常用电话,如急救电话120、火警电话119、匪警电话110等,以便发生紧急情况时快速求助,提高学生自护自救能力。要召开班会和家长会,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将涉及假期安全的事项向家长进行广泛宣传,加强对家长的安全预警,明确家长暑假期间对学生的安全监护主体责任,将假期相关工作安排告知家长,指导家长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


3

创新载体,丰富学生假期生活


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各学校要树立教育开放意识,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暑假活动。要积极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鼓励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开展研学旅行教育活动,推动学习和实践的有机结合。组织学生参加海外研学旅行的,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确保师生安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备案。要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做好读书、运动、社会实践“三个家庭作业”。引导学生积极读书,到图书馆、书店等地参加现场阅读、讲故事、读书心得分享活动,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引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坚持户外活动,注意膳食营养,养成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鼓励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走进科技馆、博物馆、少年宫、陶艺馆、电影院、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父母的工作岗位等地方,开阔视野,感受自然,了解社会,体验生活。加强学生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加快推进将学生志愿活动纳入德育评价重要内容。各学校要特别关注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假期生活,在生活和学习上予以指导和帮助。


要加强网络安全和网络道德教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要求,教育学生文明、安全、健康上网,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假期上网的教育管理,使学生远离网吧,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侵害。要教育广大学生自觉远离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赌博等违法违纪活动。


4

强化监管,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各学校要认真贯彻《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治理和纠正教育乱收费等问题的意见》(吉教办字[2014]45号)、《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教师〔2017〕12号)、《吉林省教育厅重申六条严禁》以及《长春市教育局关于治理公办中小学校和公办学校教师乱办班乱补课工作实施方案》(长教师字[2015]1号)、《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春市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长教师字[2015]2号)要求,要切实采取措施,把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制止违规收费的各项要求和规定落实到每一所学校。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制定区域假期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小组,要在放假前针对本区域重点民办教育机构和住宅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设立补课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畅通监督渠道,及时受理问题举报线索,对违规现象依法依规做出相应处理。


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学校要明确提出要求,坚决禁止教师私自办班、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各学校在假期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不得延迟放假或提前开学。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不得在假期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和培训班。


市教育局成立专项治理督查小组,按照相关规定集中开展暑假期间公办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专项治理活动,随时对举报线索进行明查暗访,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5

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学校要按照本通知时间要求,根据中小学课程计划,合理安排教学进度,确保完成各项教育教学工作。要加强教育教学管理,确保教育教学秩序规范有序。要指导教师科学制定好暑假及下半年工作计划,为迎接新学期做好充分准备。


2.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7〕5号)的要求,利用暑假做好布局规划修订、学校标准化建设、消除大班额、开展教师调整等工作。


3.各县(市)区、开发区要严格按本通知要求执行假期时间安排,不得擅自更改。要在7月7日之前、8月20日之前分别将暑假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报送市教育局。


4.各学校要分别将暑假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报送本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上报时间同上。


5.各县(市)区、开发区教师进修学校要按照市教研室及市职教中心的教学工作计划要求,组织好教师新学期教研和集体备课工作。具体备课时间以市教研室及市职教中心和区教师进修学校通知的时间为准。


6.对在假期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各学校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在第一时间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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