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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那些事:人事档案转移指南!



今年出台了新修订的

《东莞松山湖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管理规定》

其中新增要求

人事档案须迁入东莞市

不少申请者纷纷咨询

如何办理人事档案转移(调档)呢?


01



首先需明确自己是否具备

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条件?


申请条件


具备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条件的个人,可申请人事档案转移(以下简称“调档”)。



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条件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不作年龄限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3、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5、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

6、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的人才,且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

7、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8、广东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

9、来莞创业、就业,且未在国(境)外入籍或定居的留学人员;

10、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在莞累计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元以上;

11、在莞登记注册并合法经营1年以上、依法纳税、吸纳就业5人以上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12、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

(1)获得省(广东省委、省政府)部级以上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

(2)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奖励的;

(3)在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一、二、三等功,退役后在莞工作和缴纳社会养老:①获得省(广东省委、省政府)部级以上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②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奖励的;③在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一、二、三等功,退役后在莞工作和缴纳社会养老件,单位同意入户证明(盖单位公章);④迁入镇街新型社区集体户,免交本项依据材料。



02



需明确自己是以下哪种情况

东莞籍还是非东莞籍的呢?


申请流程

情况一:非东莞户籍人事档案转移


1

松山湖人力资源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所需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居住证),符合条件且资料齐全的,当场领取《调档函》、《人才资格审核申请表》。

注意申请人提交调档资料时可选择人事档案(关系)代理单位为①东莞市人才管理办公室人②松山湖人力资源分局。

2

凭《调档函》到原人事档案(关系)所在单位办理档案转出手续,并请求对方将《调档函》(第二联)、《人才资格审核申请表》装入个人档案,并根据《调档函》接收单位地址一并转出。

3

①代理单位:

  • 东莞市人才管理办公室

申请人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官网”(http://rlzyj.dg.gov.cn)的首页->人才服务->档案审查公告中了解档案到达情况及办理进度,并根据提示持本人《身份证》到东莞市人才管理办公室领取《签订人事代理通知书》并签订《人事服务协议书》,完成人事档案(关系)转移手续。(无需步骤4)


②代理单位:

  • 松山湖人力资源分局

申请人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官网”(http://rlzyj.dg.gov.cn)的首页->人才服务->档案审查公告中了解档案到达情况及办理进度,并根据进度提示持本人《身份证》到东莞市人才管理办公室领取《签订人事代理通知书》。

4

将《签订人事代理通知书》提交至松山湖人力资源分局,待通知后到分局签订《人事服务协议书》,完成人事档案(关系)转移手续。


如既需要办理入户,又需要转移人事档案

可在办理入户时

向人力资源部门同时提出办理档案转移业务

这样就不用多跑一次咯!

情况二:东莞户籍人事档案转移



1

户籍地所属人力资源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所需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符合条件且资料齐全的,当场领取《调档函》、《人才资格审核申请表》。

2

凭《调档函》到原人事档案(关系)所在单位办理档案转出手续,并请求对方将《调档函》(第二联)、《人才资格审核申请表》装入个人档案,并根据《调档函》接收单位地址一并转出。

3

申请人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官网”(http://rlzyj.dg.gov.cn)的首页->人才服务->档案审查公告中了解档案到达情况及办理进度,并根据提示持本人《身份证》到东莞市人才管理办公室领取《签订人事代理通知书》

4

凭身份证、《签订人事代理通知书》到户籍地所属人力资源分局签订《人事服务协议书》,完成人事档案(关系)转移手续。

联系方式


松山湖人力资源分局

咨询电话:0769-23076768

地址:松山湖礼宾路1号市民中心一楼人力资源服务窗口43/44号


东莞市人才管理办公室

咨询电话:0769-22411496

地址:东莞市元美路22号丰硕广场一楼



赶紧办理人事档案转移

加入领取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的队伍吧!

- THE END -

编辑:A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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