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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清明能祭祀、拜山吗? 最新通知安排来了!
一、暂停全市现场祭扫活动。加强祭扫活动管理,避免大规模聚集活动。(一)暂停各类骨灰寄存场所(包括殡仪馆、宗教场所等设立的寄存设施)群众性现场祭扫活动。(二)暂停公墓现场祭扫服务。(三)暂停农村祠堂、墓地祭扫(祭拜)活动。(四)暂缓组织集体性告别祭奠、骨灰海葬、骨灰树葬、联宗祭祖等活动。(五)临时关闭烈士纪念设施,暂不组织和接待现场祭扫纪念活动。
二、鼓励开展绿色文明追思服务。鼓励市民通过线上献花、网上寄语等方式缅怀逝者、寄托哀思(3月30日起,可通过关注微信“粤省事-云祭扫”、“东莞民政-便民服务-云祭扫”,或通过手机APP“i东莞-云祭扫”等进行网上祭奠);鼓励殡葬服务机构举行“信邮追思”“鲜花代献”“丝带寄思念”“代收天堂寄语献先人”等公益活动;鼓励社会各界、广大群众通过中华英烈网等开展网上祭扫先烈活动;鼓励殡葬服务机构、祭扫场所提供实地敬献鲜花、擦拭墓碑等代理祭扫服务。
三、做好港澳台及海外乡亲告知工作。要通过境内外华侨社团、亲人朋友等途径,积极动员港澳台及海外乡亲、在外经商等亲属暂不返乡探亲访友、扫墓祭祖;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多渠道多语种发布温馨提示,及时告知现阶段各类祭祀场所防控规定,倡议旅居地祭祀、居家祭祀、文明祭祀来表达对先人的怀念。
四、加强村(社区)宗族祭扫活动管理。各镇街(园区)、村(社区)要成立专门工作组,摸排辖区内宗族的宗祠纪念、祭祖扫墓等情况,确保辖区内不出现任何形式的集聚性祭扫、宗族性聚餐等情况,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五、严格实施各场所祭祀活动管控。清明期间,全市将对所有殡葬服务场所通行路段实行人员和车辆交通管制。严禁在公共场所焚烧冥币、纸钱等祭祀用品和燃放鞭炮。各镇街(园区)、村(社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在各个上山路口设置临时防疫服务站,做好上山祭扫人员的劝返和森林防火工作。 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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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松山湖融媒体中心来源: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东莞应急管理局、综合网络编辑:Duang责编:天天想了解更多松山湖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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