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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看过来!东莞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有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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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
招生办法确定了!
居住证办理攻略
设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关于印发<广东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工作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粤公网发〔2019〕2081号)。
所需材料1.如实填写并签名的《广东省居住证业务申办表》;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居住证相片回执。申领人在具有相关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后取得的相片回执;4.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受理机构①松山湖市民中心公安专区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周六9:00-12:00、14:00-16:00②居住地警务室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收费首次不收费非首次收取20元工本费
办理流程由申请人居住地受理点受理,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当场打印《广东省居住证受理凭证》,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领取。
相关提示1.“居住半年以上”是指流动人口在同一地市内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连续居住满半年(6个自然月)。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2.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3.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合法租赁的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4.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5.其它有效身份证明是指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驾驶证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6.代办人是指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的监护人、近亲属;7.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8.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9.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10.连续就读证明包括,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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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由申请人居住地受理点受理,经审核符合要求后,受理窗口进行签注。
咨询电话0769-2289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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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松山湖融媒体中心
来源:松山湖市民中心
编辑:莫楚乔
责编:陈媛
审校:卫柏辉、陈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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