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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截止!快来发现你身边的非遗~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和民族
历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标志
是人类共同的文化财富
坐拥江海、群山的东莞
亦有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散发光彩
△松湖书院曾开展的“山水相逢——东莞非遗地图”展览
△大岭山镇:莞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园
申报条件
已列入镇街(园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并符合下列标准:1、活态存在,保存完整;2、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3、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4、(四)具有三代以上传承,谱系清晰;5、具有百年历史积淀,证据充分;6、具有地域特色且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较大影响力;7、异地传承项目,应当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传承8年以上。
申报材料及要求1、推荐申报函报送镇街(园区)人民政府(办事处)同意申报的函(须加盖公章),一式2份。
4、推荐申报视频、图片、佐证材料、其它辅助资料等,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查看具体要求。
5、电子版多媒体材料①项目申报表电子文本(word格式),已经完成填写保护单位承诺、项目保护单位意见、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意见、传承人、传承群体同意申报及参与保护工作声明书的申报书、授权书申报书的完整版申报表(PDF格式);②镇街(园区)人民政府(办事处)同意申报的函、申报项目清单、保护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证明材料、项目历史渊源的纸质版佐证资料(均为PDF格式);③ 项目申报片(MP4/AVI/MPEG/MOV格式);④ 代表性图片12张,照片命名含拍摄时间、地点、拍摄者、相关人员、画面内容等说明。⑤其他音频、视频、证明材料。
报送时间申报材料须在2021年6月1日前送至松山湖管委会宣社局进行初审盖章,2021年6月10日前送到东莞市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进行终审。请大家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申报材料的填报、初审和邮寄等工作。凡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齐全、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一、松山湖管委会联系人:0769-22892010(陈汉初)联系地址:松山湖管委会A2栋310
有需要的小伙伴们
快准备相关资料进行申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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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松山湖融媒体中心
编辑:李瑞瑞
责编:陈媛
审校:卫柏辉、陈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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