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第四批东莞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开始啦!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 2021—2035 年)》《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根据《东莞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市社科联拟在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党建等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现决定开展第四批东莞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工作。
申报条件是什么?该如何申报?请认真看!
申报对象
东莞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以下简称“市社科普及基地") 是东莞行政区域内依托教育机构、科研院所、文化场馆、因区、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并自主运作、自我管理的,以开展群众性、经常性社科普及、宣传教育活动为主要任务的场所,要达到“六有“标准,即有场地、有人员、有经费、有计划、有活动、有宣传。
基地申报类型主要包括:
申报条件
凡申报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的单位或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能够独立开展社会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
2、重视社科普及工作,把社科普及工作纳入单位工作的总体规划,有社科普及基地创建工作方案及其制度措施保障;
3、能够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面向公众有效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社科普及活动,并能发挥示范作用;
4、具有面向公众开放的、能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的场地,具备进行社会科学普及所需要的图书资料积累,有管理制度及具体管理部门,有宣传展示园地(网站、宣传栏等),配有专职或者兼职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者;
5、能够将社科普及经费列入单位年度经费预算,每年根据需要投入相应的经费用于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和相关设施的更新,保证社科普及活动的正常开展;
6、接受市社科联的业务指导和管理考核,完成交办的社科普及任务。
申报程序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9月6日17:30
申报方式
1、各单位填写《东莞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汇总表》(附件1 )《东莞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附件2 ) 《东莞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评分表》(附件 3 ),均须加盖公章;扫描下方二维码
可获取附件1-3
资料提交
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三份,双面打印)报送至市社科联(邮寄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绿色路111号社科大楼513室,邮编:523083),电子文档发送至“社科联学术研究部" OA 邮箱或sklxsb@dg.gov.cn。联系人:钟焕盈
联系电话:27229913
评选机制
市社科联将通过实地考察、走访调研等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测评,根据组织建设 (15分)、制度建设(15分)、队伍建设 (15分)、载体建设 (20分)、活动内容(35分)、社会影响(加分项)等6个指标项对申报单位进行打分。按得分高低,根据《第四批东莞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工作方案》 规定的第四批市社科普及基地数量,评选出15个市社科普及基地。
退出机制
被授牌的市社科普及基地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市社科联将视情况采取约谈责任人、发出整改通知、通报批评、取消市社科普及基地资格等措施:
1、政治导向错误或从事封建迷信等反科学、伪科学活动;
2、发生有损市社科普及基地形象的重大事故;
3、有损公众利益行为,拒不改正;
4、提供申报的材料弄虚作假;
5、丧失社会科学普及功能,不能履行市社科普及基地职责的;
6、违反法律法规及《东莞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管理办法》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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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松山湖融媒体中心
编辑:欧阳泳琪
审校:莫楚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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