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羽毛球赛倒计时开始!快来报名吧!
将羽毛球的魅力体现得淋漓尽致
一年一度的羽毛球赛来了
小伙伴们是不是很激动呢
2021年
松山湖羽毛球赛
11月底至12月初
(视疫情情况,如时间有变动,另行通知)
比赛地点
松山湖北部体育中心(总部三路)
松山湖辖区内各机关
学校、企事业单位员工
比赛赛制
预计32支队伍,分为8个小组进行单循环积分制+淘汰赛制。本次比赛为混合团体赛,设为男单、男双、混双三项。比赛顺序为:男双、男单、混双。
参赛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园区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员工,且在松山湖工作,原则上每个企业报一支参赛队伍,特大型企业(员工5000人以上)可报两支参赛,中小企业及创业园企业可以联合组队参赛;
2、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员各一名,队员可报8-10名,其中女队员不少于1人。每场比赛中男、女运动员不得兼项。参赛队员不可跨团队,报名名单以外队员不得参加比赛,不得随意增加、更换运动员。如有违规取消该队成绩和参赛资格。领队、教练员需上场比赛,请填写至运动员名单;
3、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比赛期间如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一切责任自负;由各参赛队伍负责为各自参赛队员购买保险;
4、参赛者必须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护照、工作证等),以备检查;
5、参赛队必须遵守比赛时间、场序,到指定的场地参加比赛。除第一场按规定时间外,以后比赛以上一场比赛结束时间为准,迟到10分钟则视为自动弃权;
6、裁判长有权根据赛场实际情况调整比赛场次;
7、出现运动员资格争议时,提供在园区工作社保清单或劳动合同等有效证明。
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2、团体赛由3场比赛组成,比赛顺序为:男双、男单、混双;
3、比赛采用小组循环赛、交叉淘汰赛、决赛赛制。小组前两名出线进入淘汰赛;
4、小组循环赛和交叉淘汰赛为三局二胜制;
5、所有比赛:小组赛采用15分一局,三局二胜制;半决赛、决赛21分一局,三局二胜制;
6、参赛选手必须遵守组委会制定的竞赛安排和竞赛规则;
7、比赛提前15分钟交换名单,参赛运动员必须在比赛开赛前15分钟到场报到,超过比赛开始时间15分钟未到场的队员作弃权处理;
8、抽签:由赛会组委会在领队会上公开抽签;
9、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本场比赛弃权论,已胜局数、分数有效。小组赛中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10分钟者,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该场比分按2:0计算;1/4比赛中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10分钟者,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该场比分按2:0计算,各局比分按21:0计算;
10、罢赛:运动员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或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10分钟者(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组委会有权按照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11、竞赛规则的未尽事宜将在比赛前领队会上作补充说明。
报名方式
现在起-11月21日中午12:00前
1、报名表和参赛队员照片表(扫下方二维码下载表格);
2、参赛队员第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3、由社保分局提供参赛队员三个月内社保清单(加盖社保分局公章)或本单位签订的参赛队员劳动合同或持松山湖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资质证明,三选一提供。
以上三份电子资料放于同一文件夹并压缩,文件名及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参赛队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到邮箱:596103935@qq.com。
1、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扫下方二维码下载);
2、参赛队员保险单:必须由参赛单位在保险公司办理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险”,各参赛队伍召开领队会时需同时上交保险单复印件;
3、保证金。每队领队会时须提交纪律保证金500元,比赛期间未发生任何违纪、违规事件,比赛结束后如数退回保证金,如出现损坏比赛器材等情况,照价赔偿。
注:比赛现场需做好疫情防控措施,请参赛队伍配合做好出示粤康码、测量体温等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
报名联系人王小姐:23075689
咨询电话陈先生:18998022187
竞赛奖罚
第一名:2000元现金及奖杯、奖牌
第二名:1500元现金及奖杯、奖牌
第三名:1000元现金及奖杯、奖牌
第四名:500元现金及奖杯、奖牌
最佳组织奖:500元现金及奖杯
体育道德风尚奖:500元现金及奖杯
一、申诉1、比赛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规则解释,球员可向当值裁判员申诉,领队或教练可向裁判长申诉;2、申诉不得延误比赛正常进行,对于经申诉调解后仍不服从判罚的球员或球队,当值裁判按照《东莞市羽毛球竞赛处罚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罚;3、当值裁判员的裁决为比赛的最终裁决。
二、仲裁委员会本次比赛设仲裁委员会,由赛事组委会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比赛裁决中有关赛事技术争议方面的申诉;本次比赛裁判长、编排及裁判员由赛事组委会委派。
三、纪律委员会本次比赛设纪律委员会,根据本规程,负责处理竞赛活动中的重大违纪违规事件,由组委会指派的委员组成。
疫情防控要求
1、各参赛队伍要坚持将领队、教练员、队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严格落实东莞市的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严防各类次生问题发生;
2、所有参加比赛的人员,须确保14天内没有内地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旅居史,须持有“粤康码”绿码;
3、各参赛队伍要指定一人作为队伍防疫的负责人,在比赛报名时提交赛事组委会。队伍防疫责任人必须对所有人员(领队、教练员、队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超 37.3℃的人员不得前往现场参赛;
4、全体参赛人员、裁判员往返赛场途中须全程科学佩戴口罩。队伍须自备足量的防疫物资前往赛场,如酒精免洗消毒洗手液、抑菌洗手液、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等;
5、各参赛单位比赛前需提交全体参赛人员(领队、教练员、运动员)的《粤康码》;
6、比赛期间,队伍所有人员出入口进出,实行体温检测准入制。如体温超 37.3℃,则送至临时隔离观察区并复测体温,体温合格方可入场比赛,如体温不合格取消本次参赛资格并送至定点医院排查;
7、参赛人员与现场观众应分开,错峰抵达赛场、错峰进入场地热身。比赛区域仅允许运动员、裁判员、技术人员、赛区工作人员停留。其他无关人员,应远离比赛区域;
8、除队员处于检录及比赛、裁判员处于场上执裁期间以外,所有人员进入赛区、比赛场馆须全程科学佩戴口罩;
9、比赛结束后,参赛队人员、裁判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有序离场,避免人群退场时出现聚集;
10、比赛结束后14日内,参赛队伍继续监控各参赛队运动员健康信息,若有发热和身体异常请第一时间报告赛事主办部门;
11、各参赛队伍若没有严格按照赛事组委会要求管理好运动员遵守赛场防疫规定,或者隐瞒、迟报运动员健康信息的,将由赛事组委会作出取消运动员和运动队的参赛资格或比赛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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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松山湖融媒体中心
编辑:王牧
审校:莫楚乔、林倩萍、欧阳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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