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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病就医,不拖不避!
千万不要拖!
医生都发话啦!▼
关于调整松山湖各站点及预防接种门诊开放时间的通知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为配合开展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除松科苑社区卫生服务站照常开诊,中心其他站点及预防接种门诊从即刻起停诊,开诊时间另行通知。
停诊期间,为满足部分居民的诊疗需求,2月25日起,松科苑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临时中心站,为居民提供社区基层诊疗服务。
此次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期间,松科苑站服务时间为:8:00-17:30
如因急诊等特殊情况直接去医院就诊的居民请在中心开诊后一周内携带报销所需资料(发票、收费清单、病历、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与复印件)前往松山湖兰馨园社区卫生服务站收费处办理报销,如有特殊情况可延长至60天内。如到医院就诊的居民请保存相关病历资料,待诊疗恢复再前来兰馨园社区卫生服务站收费处办理!
兰馨园社区服务站收费处电话:23075603松科苑社区服务站收费处电话:22890398
希望广大群众谅解、支持和配合,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暂停接诊十大症状!!
二、发热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患者报销程序有发热等症状的参保人无需到社保定点机构办理转诊手续。由有发热门诊的医院收费处与松山湖社卫中心联络直接为参保人办理电话空中转诊手续事宜。兰馨园社区卫生服务站恢复诊疗前,空中转诊手续电话更换为:松科苑社区卫生服务站-收费处(联系电话22890398)参保人在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期发生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将按已转诊相关规定进行现场报销。
社保报销方面
-参保人(含下属站点参保人)当日23:00至次日8:00因急诊就诊,可直接到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无需办理转诊手续。
-经诊断符合急诊临床诊疗规范的,可现场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即: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35%);不符合急诊临床诊疗规范的,按自费诊疗处理。
-符合急诊临床规范,因故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现场报销的,参保人在诊疗后60天内到兰馨园站收费窗口办理门诊医疗费报销手续。
报销所需资料:
1、医疗收费收据(发票)第一联(背面写明原因,加盖“参保人身份核实确认章”,交医院主诊医生签字确认、填写医生工号)
2、医疗收费明细清单
3、门诊病历
4、社保卡的原件与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亲属代办的,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或居委会证明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代办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医保个账(金卡)与社会医疗保险基金不可重复支付,如需零星报销者到医院就诊时请勿使用金卡个账结算,否则后期无法进行零星报销。
如有疑问,可于兰馨园站开诊后致电收费处电话:23075603。
出品:松山湖融媒体中心
来源:莞香花开
松山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编辑:林倩萍
审校:莫楚乔、欧阳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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