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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松山湖社卫中心这些下属站点开诊啦
松山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科苑站、台科站
恢复正常诊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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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各站点具体开诊时间另行通知
1、未开诊站点的社保定点居民,如有“十大症状”外的诊疗需求,可在服务时间内就近选择开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或直接前往医院直接自费就诊。后续请在中心开诊后一周内携带报销所需资料,前往松山湖兰馨园社区卫生服务站收费处提交报销资料。属于社保报销范畴的,收费处将收取资料进行办理,办理成功后会电话通知提交人前来收费处领取报销金额,如有特殊情况可延长至60天内。
2、如有“十大症状”的诊疗需求,可直接前往社保定点医院就诊,后续返回办理报销,报销流程同上;
3、属于夜间符合急诊(按发票结算时间段:23:00至次日8:00)诊疗的,在医院直接报销。
社保报销方面
急诊报销流程
-参保人(含下属站点参保人)当日23:00至次日8:00因急诊就诊,可直接到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无需办理转诊手续。
-经诊断符合急诊临床诊疗规范的,可现场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即: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35%);不符合急诊临床诊疗规范的,按自费诊疗处理。
-符合急诊临床规范,因故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现场报销的,参保人在诊疗后60天内到兰馨园站收费窗口办理门诊医疗费报销手续。
零报销所需资料
1、医疗收费收据(发票)第一联(背面写明原因,加盖“参保人身份核实确认章”,交医院主诊医生签字确认、填写医生工号)2、医疗收费明细清单3、门诊病历4、社保卡的原件与复印件5、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亲属代办的,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或居委会证明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代办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医保个账(金卡)与社会医疗保险基金不可重复支付,如需零星报销者到医院就诊时请勿使用金卡个账结算,否则后期无法进行零星报销。
如有疑问,可于兰馨园站开诊后致电收费处电话:23075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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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松山湖融媒体中心
来源:松山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编辑:欧阳泳琪
审校:莫楚乔、林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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