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中小微企业,医保有新缓缴措施!
1、医疗保险(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费部分;
2、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缴费部分。
√(三)缓缴时间所属期为2022年7月至9月的保费,已缴纳7月保费的,缓缴月份相应顺延一个月,即为8月至10月。
√(四)缓缴期限缓缴的费用(含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于2023年3月底一次性批量扣款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期间,缓缴单位可根据实际需求,提前一次性缴纳缓缴的费款。
缓缴期内,个人缴费部分不缓缴,缓缴单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正常申报职工医保缴费信息,确保职工连续参保,个人权益连续记录。缓缴期间待遇如下:
①医疗待遇:参保人医疗费用报销不受影响;
②生育待遇:可正常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及生育津贴;
③个人账户待遇:缓缴期间,个人账户只划入个人缴费部分,待缓缴单位补齐缓缴费用后,再按规定比例划入单位缴费部分。
缓缴期间
业务办理及操作问答
那么,用人单位缓缴如何申请,缓缴期间又有什么注意事项呢?
01我的单位符合条件,需要如何申请缓缴?
答:此次阶段性缓缴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无需提出缓缴申请即可享受缓缴单位缴费政策。
缓缴会影响医保累计年限吗?
答:不会影响,缓缴期间视同连续缴费,累计年限及年度限额不受影响。
缓缴期间生育待遇受影响吗?
答:缓缴所属期的上一个月按时足额参保缴费的,缓缴期间生育待遇不受影响,生育津贴也可按现行规定在产假结束后申领(2023年3月底后申领待遇的,需按时补缴缓缴的费款)。
什么情况可能会导致缓缴期间待遇受影响?
答:出现以下情况的缓缴单位,员工待遇将会受影响:
1、缓缴期前未按时缴费的。若缓缴单位缓缴期为2022年7月至9月,而其单位在2022年6月未缴费,那么2022年7月无法正常享受生育及医疗待遇;
2、缓缴期间单位未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的。缓缴期间,职工个人缴费部分需要照常缴费,若单位未及时代扣个人缴费部分,也将影响参保人待遇;
3、2023年3月底前未完成补缴的。缓缴期限至2023年3月底,若到期未完成补缴的,也将影响参保人缓缴期间待遇。
2023年3月底如何一次性缴纳缓缴的费款?
答:2023年3月底,缓缴的费用将一次性从缴费的账户中批量扣款,无需额外提出申请或操作。
若到期未能成功扣款的企业,会有什么影响?
答:若企业未能在2023年3月底或之前缴款的,职工医疗及生育待遇将受影响。因此,各缓缴单位注意,要在2023年3月底前将缓缴的款项打入缴费的账户,避免企业职工待遇受影响。
缓缴的费用如何提前申请一次性补缴?
答:如参保单位需提前补缴缓缴费用,可在2022年9月起(顺延的单位10月起)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中的“医疗保险缓缴费款补缴申请”功能申请一次性缴纳缓缴期间内的费款,提交申请次月扣费。
职工出现离职或退休等情况的,如何处理?
答:职工出现离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办理退休手续、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情形的,缓缴单位应及时为职工补齐缓缴费用。
单位需要注销的,是否补缴?
答:缓缴单位出现注销等情形的,应在注销前一次性补齐缓缴的费用。
出品:松山湖融媒体中心
来源:东莞医保
编辑:林倩萍
审校:莫楚乔、欧阳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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