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3日东莞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10月3日0-12时,我市新增2例外省输入无症状感染者,均为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情况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1:男,35岁,外省来莞货车司机。9月25日、26日、9月29日-10月1日每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10月1日晚22时许从外省抵莞,10月2日晚初筛结果呈新冠病毒核酸阳性,10月3日凌晨经市疾控中心复采复检结果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现已闭环转运至新冠肺炎定点收治医院隔离治疗。经进一步检查和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女,45岁,外省来莞人员,暂住南城街道鸿福社区。9月30日、10月1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9月30日乘坐航班CZ6895从外省抵达广州,随后自驾车于当晚抵达我市南城街道。10月3日凌晨初筛结果呈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采复检结果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现已闭环转运至新冠肺炎定点收治医院隔离治疗。经进一步检查和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市、镇两级正深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全面排查该2名无症状感染者的活动轨迹和人员接触情况,对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者均已按照要求进行管控。该2名无症状感染者的居住地均已实施管控,活动过的重点场所已进行环境核酸采样和终末消毒。
为排除疫情传播风险,市民如在以下时间到过下列场所,请立即主动向居住地社区、工作单位或居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医学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涉及场所和排查时段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1:
东城街道:
1. 阿东果业有限公司停车场(莞龙路东城段258号101室),10月1日22:05-22:13。
2. 想家便利店(银珠街4号135室),10月2日10:10-10:25,17:10-17:25。
3. 锦晔便利店(下桥新维楼一座下桥地铁站C口步行220米),10月2日17:25-17:35。
4. 下桥新苑门楼核酸采样点(下桥新苑银兴路23号),10月2日15:10-15:20。
无症状感染者2:
南城街道:
1. 东江之星小区2栋(坝翔商业街与鸿福西路交叉口南150米),9月30日-10月3日。
2. 科创路312号,10月1日10:49-12:52。
3. 春润大地海南椰子鸡(城市风景街店)(莞太路南段121号铺),9月30日19:49-21:29。
4. 康体路3号,10月1日15:15-19:01。
5. 海底捞(汇胜城店)(莞太路南城段115号旺南汇胜城4号楼二层211-223号),10月1日19:01-22:36。
东城街道:
1. 庆峰花园紫荆居(庆星路与环城东路交汇处),10月1日13:42-15:32,10月2日10:40-14:54、15:48-19:25。
2. 星城社区核酸采样点(学前东路3号),10月2日15:11-15:37。
1. 近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或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返)莞人员,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医学隔离观察或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2. 旅客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
推广“落地检”。按照“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的原则,跨省流动人员抵达目的地后,第一时间开展核酸采样。按照要求,及时完成核酸检测,并将核酸检测结果纳入健康码,方便群众查询检测结果。
3. 倡导外市(除新疆、佳木斯市、黑河市爱辉区城区)来(返)莞人员免费进行核酸“三天两检”(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7天内不聚集,不串门,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外出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4. 倡导师生员工国庆假期在本地过节,尽量减少跨地市出行,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有假期跨地市出行师生员工,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按风险地区来(返)莞人员进行健康管理,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在完成核酸“三天两检”后并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
5. 深圳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莞人员按要求进行集中、居家隔离。
有深圳旅居史的来(返)莞人员(除上述区域外),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7天内不聚集,不串门,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外出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莞深通勤人员在保持48小时核酸阴性前提下倡导增加核酸检测频次,建议保持24小时核酸阴性。
6.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黑河市爱辉区城区非中高风险区的来(返)莞人员,抵莞后实施5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从离开佳木斯市、黑河市爱辉区城区之日起算),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第1、3、5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同住人员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严格落实住家与单位之间两点一线活动,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参加聚会聚餐、聚集性活动。
7. 9月26日以来有新疆非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莞人员实施3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从离开新疆之日起算),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第1、2、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倡导在第5、第7天各接受一次核酸检测。
8. 有西藏、青海、宁夏、黑龙江非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莞人员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从离开西藏、青海、宁夏、黑龙江之日起算),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倡导在第5、第7天各接受一次核酸检测。
9. 非必要不前往新疆、西藏、青海、宁夏、黑龙江等涉疫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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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松山湖融媒体中心
来源:东莞疾控
编辑:欧阳泳琪
审校:莫楚乔、林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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