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7月29日,我县发生本土疫情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崇左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截至8月13日0时,我县本轮疫情划定的高、中风险区均已解除,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8月14日0时起,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继续严格进出大新人员健康管理。坚持非必要不离新,确需离开大新的,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来新返新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抵新后立即再做一次核酸检测(在道路查缉站点免费采样检测),抵达目的地后12小时内要报告村(社区),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居家不外出。二、县内各类演出、文艺活动、体育赛事、学术交流、线下培训、店庆促销,可在严格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下有序举办;各协会俱乐部、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游戏游艺场所、歌舞娱乐场所、健身场所(包括广场舞、健身操等)、休闲娱乐场所(包括棋牌室、影剧院、茶社、美容店、足疗店、按摩院、洗浴中心等)、营业性演出场所、电影院、健身房、游泳馆、酒吧、室内体育场所、旅游景区等密闭性、聚集性场所,可在严格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下有序开展经营活动;图书馆、博物馆、艺术馆(文化馆)等场馆,可在严格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下有序对外开放。各类餐饮机构在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前提下,可按50%限流措施开放堂食。三、恢复城乡公共交通和县际班车,乘坐交通工具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司乘人员严格落实乘车人员“三码”联查工作,一旦发现红码人员立即报备。要按照规定对司乘人员开展健康管理,并对交通工具实施规范消毒。四、商务和口岸、住建、交通运输、邮政、银行、民政、市场监管、卫健、公安、教育、文旅、城乡综合执法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本行业领域经营主体的监管巡查,实行划片包联、责任到人(组),依法查处未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的经营行为,对拒不遵守规定、不配合监督检查及不报备或不如实报备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全民同心、携手抗疫!积极配合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疫情传播是每位公民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和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努力,筑牢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巩固我县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大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