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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办理公积金证明有新变化!

缙云播报
2024-08-25

8月起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开具
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结清证明等个人证明时

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简称
“电子码”
以统一“电子码”代替原有3项纸质证明
提供给异地公积金中心
核查缴存、贷款等情况使用

公积金中心向职工提供实时在线开具
后台自动查验等服务
实现住房公积金
个人证明事项
“亮码可办”


申请方法
↓↓↓

  1.扫码进入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



  2.登录后,进入“服务”页卡,选择“业务办理电子码”。



  3.核对个人信息,提交后即可获得“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



温馨提示


  1.职工申请完成后,切不可向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以外人员展示电子码,以免个人信息外泄。

  2.电子码申请天24点自动失效,电子码被查询后即失效。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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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政府网

编辑:陈翊

编审:虞萧逍

监制: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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