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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4月大女婴被扔下5楼,两次

脱落酸 杜都督 凤凰WEEKLY 2020-12-20

金属网上永远留下了一个深坑,那是被一个坠楼女婴砸出来的。
11月的最后一天,河北石家庄刚下过一场雪。一个不到4个月大的女婴,被人从5楼扔下来,摔在一楼的钢丝网上,砸出一个大坑。
快递小哥把女婴救起来的时候,发现她身上除了尿不湿外,一件衣服都没穿,浑身冻得发紫。
孩子的父亲郑某辩称,事发时自己不在家,是孩子患有精神病的母亲把她扔下来的。
但吊诡的是,医院诊断女婴颅内出血,多个器官受损需要住院,她的父亲却拒绝任何治疗,强行把她带回家中“静养”。
任凭爱心志愿者甚至妇联、未成年保护机构再如何劝导,只要郑某不同意,就没人能够强行把女婴带到医院治疗,因为他是女婴唯一的监护人
微博上关于坠楼女婴的两几个话题,阅读量都超过了3亿:
一个4个月大的女婴,正在被自己的亲生父亲虐待。她得到了全网的关注,然而,却于事无补。监护权,还在郑某手里。
这种无力感,席卷了所有人。

偏执的父亲,
两次把孩子从医院抱回来
比起有精神病的母亲,作为父亲的郑某更让人迷惑。
介入此事的人,接受媒体采访都认为,他虽然精神没有问题,但是却“很偏执”。
坠楼女婴第一次被送去医院的时候,医生的诊断是颅内出血,休克,建议住院治疗。
但是郑某当晚就签署了“拒绝治疗协议书”,把孩子带回家了,他认为“养养就好了,没事”
他自称学过儿童护理,医院的做法都是错的。
甚至在孩子出生的时候,就没有去医院。女婴是郑某自己接生的,出生四个月了,她既没有打疫苗,也没有上户口。
他有一套自己的理论
受伤了就应该睡觉,最好的医生是自己。最好补的方式,一个是奶粉,一个是睡眠。”
但除了奶粉,他还给孩子喂食了龙骨壮骨颗粒,薏米粉一类的东西。
他认为,“小孩子元气足,本身就在长身体,会先疗伤再长身体。
有志愿者问他:“但她是颅内出血啊,这也能吸收吗?
他说:“能吸收,用针扎脑袋,扎透了,血就跟着针流出来了。”
他的一套谬论,如果不是故意让女孩受罪,就让人不禁怀疑:
最离谱的是,他坚称“医院细菌这么集中,家里好多了”“她在这个房间出生的,已经接受了这个房间的地气”。
但实际上,他家里的“地气”——卫生条件却惨不忍睹。
这个家就像一个大垃圾堆,卧室堆满了杂物,地面污迹斑斑,厨房和灶台也覆盖着黑色油垢,气味刺鼻,杂乱中放着很多书。
〓 图源:新京报
女婴浑身还是只有一个尿不湿,她躺的床铺是破旧脏污的,枕头是沤的,奶粉里还有虫和瓜子皮。
女婴在家里的状态并不好。她眼神呆滞,平静躺在床上,连翻身都不行,还时不时会呕吐。
有志愿者想为孩子穿上衣服,也被父亲拒绝,因为他认为光着身子,吸收天地,才能好得快
妇联、街道办、未成年人保护协会还有其他试图救助女婴的爱心人士,一直在和他进行博弈。
即便提出他无需承担医疗费用,郑某也还是不同意女孩治疗,相关机构曾两次把孩子送到医院治疗,都被他接回来了。
无法采取强硬措施。因为从法律上来说,只要他还是女婴的监护人,其他人并不能越俎代庖。
在医院检查的时候,有爱心妈妈哭得不成样子,求他,最后他不耐烦了才勉强同意。
12月8日,孩子在坠楼整整8天后,终于在第三次进医院的时候,得到了正规的治疗。
但即便如此,郑某仍然坚称,“孩子跟着我慢慢见好,跟着他们事儿多了。她不能在医院,是舆论压力才让孩子住院的。
然而实际上,那天究竟是谁把女婴扔下楼?事发时郑某到底在哪里?他是不是故意放任不管?在没有进入公安调查之前,恐怕现在无法下定论。
有网友评论,“他明明是一个杀人嫌疑犯、虐待犯啊,却还淡定自若地接受采访,对着全网吹嘘着自己的养生观念。”
还有比这个更荒唐的事吗?
精神病母亲第二次把她扔下楼
这已经不是患精神病的母亲第一次想“扔掉孩子”了。
在女婴刚刚出生第5天,就被母亲扔了下去,但据郑某说“那次怎么扔下去的,再怎么抱回来,孩子一点事都没有”。
事实上,郑某和妻子还育有另外两个孩子。
大女儿今年8岁,曾经三更半夜跑到保安亭睡觉,因为母亲发病,把她撵了出来。现在大女儿在县城跟着爷爷奶奶一起生活。
大女儿被打发走,小女儿被扔下楼。一开始新闻报道郑某拒绝治疗,就有网友猜测“他会不会故意放任让女孩去世,好生个带把儿的?”
在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郑某甚至大方承认了自己“重男轻女”
他说“有闺女是很平淡的感觉,但是有儿子立马就精神了,说话很有底气,因为有后了。”
但是,他和妻子也并非没有生过男孩,他们的二儿子在6个月大的时候,被妻子扔到小区后面公园的水塘中,淹死了。
由于妻子是精神病患者,这个案子直接被警方撤销了。
据新京报报道,他们之前曾一起居住在郑某妻子父母购买的房子里。结婚前,妻子就表现出了精神不正常,邻居曾多次见到她殴打父母。
和郑某结婚以后,病情越发严重,有时候甚至还会殴打邻居。
目前,郑某是无业游民,他曾经在一家工厂工作,后来觉得没意思就辞职了,全家人唯一的收入是妻子每个月4000块的病退工资。
明知女方有精神问题,但还和她结婚生子,又对生下来的孩子不管不顾,郑某到底是怎么想的?
对于郑某的动机,新京报报道底下的热评也许提供了一种可能性:
在这件事中,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尽管耽误了一些时间,目前女婴已经在医院接受治疗,目前“生命体征平稳”。
还有两位女明星表示自己愿意资助坠楼女婴,一切看似已经迎来了解决的曙光。 
只不过,我们依然不敢想象,即便这个可怜的女婴逃过此劫,痊愈出院,但是等她回到家中,面对精神病母亲,冷漠而偏执的父亲,今后她的生活又能是什么样呢?
除了喊两声救救孩子,
我们还能做什么?
“一想到为人父母不用考试,就觉得太可怕了。”
有一些像郑某一样的人,根本不配做父母,但更让人难受的是,我们拿这样的父母没有办法。
面对发生在家庭内部的暴力与虐待,无论在文化还是法律上,都长久处于阳光照不到的隐秘角落。
我们的文化里,有这样一种“包容”的习惯:那是别人的家务事,家长教训子女天经地义,其他人没有资格插手。
对于郑某的拒绝治疗是如此,对于虐待儿童更常见的形式暴力殴打,也还是如此。
今年4月,黑龙江那桩恶性“虐待女童”的案件,在生父与“继母”因“故意伤害”被警方逮捕之前,就曾两次报警未果。
4岁女童茜茜被亲生父亲及其同居女友虐打至重伤,在ICU昏迷了近一个月才苏醒。
“继母”用拳殴打、用开水烫、抓住女童头发向墙上撞,亲生父亲则用手、数据线、笤帚等殴打。
第一次报警的是邻居,但因为孩子伤势不严重,最后调解作罢。
第二次报警的是医生,医生发现茜茜额头流脓,脸被锐器划开,身上全是各种伤口,于是选择了报警。
但不料继母和生父都一口咬定,孩子智力有问题,有自虐倾向,伤口都是孩子自己弄的。
医生不信问孩子,是妈妈打你吗,孩子只是哭,不说话,最后警方只好因“证据不足”,无法立案。
他们是不会为自己辩护的孩子,家庭对一些人来说是温暖的港湾,对他们来说却比地狱更加恐怖。
在很多情况下,被虐待的儿童就像父母泄愤的玩偶,被迫承受着病态的私欲。
但只要没有闹出命案,或者被舆论关注,大多数时候,虐待父母并不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我们过去的认知,有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观念的深深阴影,很多不称职的父母,无一例外都把孩子当作自己附属品一样随便处置,有的动辄打骂,有的冷漠放养。
但是现代社会,家暴虐童不再是“家务事”,而是一个严重的法律问题。
关于撤销这类禽兽父母的监护权,我们的法律并没有沉默,从1986年出台的《民法通》就有相关规定。
现行法律规定,在出现七种情形之一时,民政部门等可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来源:中华人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但是直到2015年“11岁的小玲(化名)多次遭亲生父亲性侵,徐州铜山区人民法院于2月4日做出终审判决,撤销小玲父母的监护权,由铜山区民政局接管。
我国才第一次真正有了撤销家暴父母监护权的判例。
也就是说,在此前的30多年间,这个剥夺父母监护权条款,一直在沉睡。
沉睡的原因,除了我们的文化避开插手别人的“家务事”之外,在许多现实案例中,也往往由于考虑到父母双双坐牢,孩子无人照看、监护,而对父母往往会从轻处罚。
于是孩子无论遭受了多少虐待和折磨,依然要生活在地狱一样的家庭中,永远也无法逃脱。
当然,一切并非毫无希望。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以“未成年人”“撤销监护权”为关键词,可以搜索到17宗案件。也就是说,有越来越多的虐童案例,正在适用“撤销监护权”的法律规定。
目前,警方也已经对石家庄坠楼女童案立案侦查,郑某也在按程序接受精神鉴定。希望在不久以后,我们能为这个可怜的女婴等来一个公正的答案。
她无法选择自己的出生,但是,未来的人生里,一定有力量能帮到她,避免悲剧的延续。
参考资料:
1.新华法治:《剥夺监护权“第一案”释放出的“标杆意义”》
2.剥洋葱石家坠楼女婴之母曾育一子,其子半岁时溺亡生前多次被丢门外
3.中国新闻网:《追问女婴坠楼:对不配为父母者,真没办法了吗?》

作者丨脱落酸 杜都督    编辑 | 米利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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