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案情
案情一
2018年3月8日,某某某驾驶无号牌灰色面包车由兴义市蓝天花园往神奇东路方向行驶,04时许,行驶至机场大道王府红绿灯处与前方正在等待信号灯放行由吴某驾驶的临贵州EXXX号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吴某受伤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某某某驾车逃逸。
经调查:下图所示男子有作案嫌疑。
案情二
2018年3月13日,行人陆XX由富康酒店门前经人行横道往黔西南州交警支队方向行走,09时36分左右,行走到兴义市桔山大道富康酒店对面时,被一辆电动车撞倒,造成陆XX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驾车逃逸。
经调查:下图所示男子有作案嫌疑。
联系人:杨警官 18985396567
周警官 13908596587
为尽早破案,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现面向社会征求破案线索,望知情人士积极向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举报,对提供有价值线索并成功破案者,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给予人民币500元奖励,并依法对举报者的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同时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敦促肇事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对于主动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减轻或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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