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这个图书馆可以借书啦!
应广大读者要求,城关区图书馆开通图书外借服务,办理外借资格证时间为周二至周五下午3:30至6:00, 办理外借资格证需要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注册账号,读者在个人手机上下载跳蚤云图管理APP软件,在该软件上进行借书;利用跳蚤云图平台读者可免费享受城关区图书馆提供的海量在线电子书免费阅读。具体借阅详见附件。
办理地点:城关区5号楼综合文化服务中心206办公室。
联系人:尼玛
联系号码:0891—6690512
届时欢迎广大读者和市民朋友前来城关区图书馆借书、读书。
城关区文旅局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2022年1月21日
图书馆走廊
图书馆室内环境
时政读物区
儿童阅读区
图书馆内环境
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市民朋友们,维护图书馆的基本权益,城关区文旅局经过查询、借鉴、并且共同讨论研究制定了《图书借阅管理暂行办法》现公示如下,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能够严格遵守关于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共同努力营造健康文明、诚实守信的美丽城关,同时城关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也希望有越来越多的热爱读书的市民朋友们能够前来看书、读书。
图书借阅管理暂行办法
1
第一条 为加强图书借阅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保障广大读者借阅权益,满足广大读者需求,依据本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
第二条 借阅凭证是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注册账号。读者在个人手机上下载跳蚤云图管理APP软件,在该软件上进行借阅图书。
3
第三条 本图书馆借阅免费,收取100元借阅押金;借阅数量原则上每次3册以内(借书总价不能超过押金总金额), 借阅期限为 30天,可续借延期30天。读者若不再继续借阅图书,请出具押金收据,工作人员现场退还押金,取消外借资格。
4
第四条 逾期处理: 0.2元/册/天。当逾期费用达到图书定价后停止计费;逾期过后该读者不能在本图书馆享受图书借阅服务,直到在管理员处完成逾期罚金缴纳过后才能借阅。
5
第五条 读者借还图书应到自助服务区或人工借还服务处办理。办理借阅手续时,须仔细核对借阅图书数量,并查看图书有无破损和缺页,发现问题应当自觉向工作人员报告。
6
第六条 读者须妥善保管所借图书。如发生遗失、污损、撕割等情形,其处理办法及赔偿标准参照国家图书馆相关规定执行(照价赔偿)。
7
第七条 未办理借出手续的图书严禁带出馆外。读者离馆时若防盗器鸣响,应主动打开书包或其它携带物品配合工作人员检查。
8
第八条 违反本规定的,由图书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取消图书借阅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照价赔偿。
9
第九条 本规定由城关区文旅局负责解释。
10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拉萨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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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拉萨市城关区文旅局
拉萨融媒编辑:常景微 范云梦
责任编辑:刘峪竹
审核: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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