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告!最高奖励300000元!
拉萨市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广泛发动群众积极踊跃举报各类违法犯罪线索,依法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筑牢维护稳定的铜墙铁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及西藏自治区相关法规和规章,拉萨市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违法犯罪线索,并给予一定奖励。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举报范围
1.造谣、诽谤、诋毁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国家主权的违法犯罪线索;
2.发表、传播有害言论、刊物、音视频资料等,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煽动民族仇恨、破坏国家统一的违法犯罪线索;
3.勾结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窃取、刺探、售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违法犯罪线索;
4.利用宗教名义危害国家安全,勾结境外势力干涉境内宗教事务和歪曲宗教教义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动、鼓吹暴力等极端主义、民族歧视思想的违法犯罪线索;
5.资助、协助敌对势力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线索;
6.制作、出售、散发、收听、阅读、存储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刊物、音视频资料或其他物品,私藏、穿戴含有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内容的旗帜、服饰、器物、纪念品等,资助恐怖活动、分裂破坏活动的违法犯罪线索;
7.利用网络造谣、传谣或者发表、传播煽动涉危害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有害言论,通过互联网或手机、移动储存介质、电子阅读器等下载、制作、传播、储存反宣信息,聚众宣讲、散布“藏独”主张的违法犯罪线索;
8.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群众,把持基层政权,操纵、干预基层公共事务,干扰、破坏乡村治理和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线索;
9.违规经营、运输、买卖、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腐蚀性危险化学品和违反《西藏自治区零散成品油销售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7号)销售、储存、提供零散汽油、柴油的违法犯罪线索;
10.为泄愤或者报复社会,准备实施杀人、伤害、放火、爆炸、投毒等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违法犯罪线索;
11.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持有、私藏枪支(含零件)、弹药、爆炸物、危险化学品、管制刀具的违法犯罪线索;
12.其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二、线索举报要求
1.举报、揭发、提供的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要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和内容,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的要有相关证据材料,实事求是,不得虚构或者夸大,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2.举报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工作,履行作证义务,如实提供证据证言。
三、举报奖励及保护措施
(一)奖励标准
1.拉萨市公安局将对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查证,经查证属实,根据拉萨市公安局情报奖励办法和线索实际作用效果,坚持奖不虚设、及时兑现的原则,分三类给予物质奖励,根据线索价值一次性发放3000元至300000元的奖金。
2.举报线索有效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或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查获一般违法犯罪案件的,视情奖励3000元至20000元;
3.举报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侦破较大违法犯罪案件的,视情奖励20000元至100000元;
4.举报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直接破获或预防重大违法犯罪案件的视情奖励100000元至300000元。
5.举报人应当自收到拉萨市公安局领取奖金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来拉萨市公安局或提供银行账号转账等途径领取奖金。无正当理由、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6.因线索查证工作涉及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拉萨市公安局不接受社会对奖励情况的咨询。
(二)不予奖励的情形
1.举报线索经查证不属实的;
2.线索指向性不明,无法查证的;
3.举报线索已经被公安机关掌握或者正在侦查的;
4.无法核实举报人身份的。
(三)保护措施及法律责任
1.对举报人及其真实姓名、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格保护保密;
2.威胁、报复举报人、被害人、证人的,公安机关将及时查处,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证人保护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充分保障举报人、被害人、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各项权利;
3.举报人谎报警情,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线索举报方式和途径
群众可以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方式举报:
1.向执勤民警举报;
2.直接到拉萨市公安局举报;
3.拨打“110”报警电话或者0891-6538021举报;
4.邮寄信件举报:拉萨市公安局(情报中心收),邮编:850000,通讯地址:拉萨市城关区纳金东路7号。
特此通告。
拉萨市公安局
2022年7月4日
拉萨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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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拉萨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闵星
审核:色理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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