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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人!专为旅游“挑刺”
正值旅游旺季
如果你遇到导游人员强迫购物
旅游行程缩水
或者旅行社拖欠团费等问题
在投诉的过程中
因证据不足而无法维护自身权益时
不要着急
……
7月27日
拉萨市旅游发展局召开了义务监督员培训会
聘任100名导游义务监督员
对旅游市场的乱象进行义务监督
100名导游义务监督员按照自愿报名或者举荐的方式产生。会议邀请了拉萨市旅游发展局顾问律师向参训导游宣传了义务监督员的职责职能,并根据我市旅游产业发展特点及旅游行业的特殊性,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民法典》等旅游产业涉及的法律法规,对旅行社、游客、导游等几方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旅游纠纷、包价旅游合同等相关内容作了深入浅出的解读,并与现场参训导游积极互动,解答各类咨询。
会上,市旅游发展局向参训的导游颁发了义务监督员证,据了解,义务监督员证区别于行政执法证,不具有行政执法权,但在开展义务监督工作中搜集的证据,在法律层面具有有效性,证件有效期为一年。
设立导游义务监督员是拉萨市旅游发展局继设立旅游客运驾驶员义务监督员,进一步拓宽和深化监管渠道,充实执法监管力量的又一创新举措,将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和从业人员监督自律作用,助推拉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拉萨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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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范江英 何济远
编辑:赵路明 王静 白晓茹
责任编辑:梁道燕
审核:谢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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