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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了!这几个微信、微博里传播的是不实信息!

拉萨发布 2022-09-18

拉萨的疫情防控到了最吃紧的关键时刻,但总有个别网民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发布、转发不实涉疫情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一)

近日,微信用户“阜康医院的朋友让我赶快走……”的不实言论在网上传播。经西藏阜康医院核实反馈并声明,该院无一员工表达过上述言论。该院员工表示将坚定不信谣不传谣,发现谣言及时制止并举报。


(二)

近日,网友给“拉萨发布”留言称,“为什么我们小区没有确诊的时候隔三差五做核酸,昨天防疫人员传染了小区内部人员,拉走19个人以后,今天就不安排核酸了?”经核查,该内容是该网友从微信群里看到的消息,不知来源。该网友称,社区未做核酸采集,其内心有顾虑,故在“拉萨发布”上留言。目前,社区已开展核酸采集,工作人员也将情况告知该网友。


(三)

微信用户反映“拉萨市北京中学隔离点发放变质饭菜、未提供治疗药物”的信息。经反馈,前期有隔离人员(老人)反映饭菜存在口感偏硬、口味清淡的问题,和饭菜供应方反映了该问题后,饭菜供应方现已改善,未发现有人反映饭菜变质问题。该网民反映的未进行任何药物治疗的问题不属实,截至9月13日(该网民发布相关信息的时间),临时隔离点已为所有隔离人员发放了2次治疗药物,此后还会陆续发放多种治疗药物。


(四)

微博用户发布“拉萨洲际方舱医院环境差”的信息。经反馈,此消息不属实。该方舱医院病患区共安排14名保洁,每日9: 00、13: 00、17:00、21:00定时进行消杀,开展垃圾清理转运工作,已达到方舱医院工作标准。该方舱医院为入住人员安排的是经过消杀的被子和枕头以及全新的一次性三件套,已达到方舱医院保障标准。该网民反映的屋内无通风口、毫无光照的问题不存在,该方舱医院是会展大厅,有通风口,屋顶也是阳光棚,通风顺畅,光照充足。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

应遵守法律法规

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

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绝不姑息


法律条文


1

网络谣言的刑事处罚

  《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制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

网络谣言的行政处罚

  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3

网络谣言的民事责任

  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往期回顾

#普布顿珠持续专项调度城关区防疫工作

#再警示:还乱出门,不仅要罚,违法还要追责……

#您对拉萨的包容和关爱……全部“签收”了


来源:拉萨市网信办

编辑:杨莹 范云梦 贺艳丽 王静敏

统筹策划:赵路明

审核:谢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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