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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网友们:关于网传“医院不接收老人”的核实信息来了……

拉萨发布 2022-09-29

近日有网友在朋友圈发布“三医院不接收,老人现在命悬一线”的相关信息。经核实,该老人长期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肺功能不全等疾病,9月16日早上出现呼吸困难等症状,便在网上发布求助信息。拉萨市网信办在得知此事后第一时间联系嘎玛贡桑街道统建社区第一书记,经了解沟通,社区安排警车将该老人送至第三人民医院救治。经与该网民电话联系,目前第三人民医院已收治,同时该网民向市网信办工作人员发送声明,表达了对社区、派出所等工作人员的感谢。



关于部分网友在微信朋友圈转发的“三医院不接收,老人现在命悬一线”的图文信息,经核实,该信息为虚假信息。请广大网友不信谣、不传谣。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

应遵守法律法规

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

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绝不姑息



法律条文


1

网络谣言的刑事处罚

  《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制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

网络谣言的行政处罚

  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3

网络谣言的民事责任

  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往期回顾

#普布顿珠持续专项调度城关区防疫工作

#拉萨城关区夺底街道9月17日0时起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拉萨网友:今天“小布”回复“帮老人解决入院就医”“快递派送”等事项有7条!(第二十四期)


来源:拉萨市网信办

编辑:杨莹 范云梦 贺艳丽 王静敏

统筹策划:赵路明

审核:谢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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