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各单位、市民们,请一定配合流调工作!
流调是流行病学调查的简称,是所有传染病防控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通过调查病例的发病情况、暴露史、接触史等流行病学相关信息,寻找或确定传染源、追踪和判定密切接触者、分析聚集性疫情的传播特征和传播链,进而采取相应措施防范疫情的蔓延与传播。
履行法律职责,积极配合流行病学调查,是公民应尽的义务。流行病学调查是对您和他人的健康负责,可以让可能的感染者尽快排查出来,及时得到救治。
(新华社:中疾控专家为你解读“流调三问”)
需要接受疫情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
拒绝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的流调工作
隐瞒活动轨迹,谎报流调信息的
可能承担什么责任?
第一,可能承担民事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可能受到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第三,可能受到刑事处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构成犯罪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传染病防控期间,每一个公民都有义务遵守各级政府为防治突发传染病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
流调工作是防控疫情外溢的重要举措,疫情处置期间,故意隐瞒活动轨迹及不提供相关信息或拒绝配合流调工作,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重大风险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若在发现自身有疫情传播的重大风险时,放任疫情的传播,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将可能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往期回顾
编辑:杨莹 范云梦 贺艳丽 王静敏
统筹策划:赵路明
审核:谢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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