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新冠肺炎更名为新冠感染,将实施“乙类乙管”!
国家卫健委26日晚发布公告: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二、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拉萨融媒
关注“拉萨发布视频号”
“悦享拉萨视频号”
查看更多精彩资讯▽
往期回顾
来源:央视新闻
编辑:贾鹏浩 王静敏 次仁卓嘎
审核:彭正
国家卫健委26日晚发布公告: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二、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拉萨融媒
关注“拉萨发布视频号”
“悦享拉萨视频号”
查看更多精彩资讯▽
往期回顾
来源:央视新闻
编辑:贾鹏浩 王静敏 次仁卓嘎
审核:彭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