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
二、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
大学本科,学制4年
四、学习形式
全日制
五、学校地址
(一)木樨地校区:
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
(二)团河校区:
北京市大兴区团河路
六、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招生计划按照各地公安机关会同有关政策主管部门提出的由学校进行培养的公安专业人才需求情况进行编制。
(二)招生计划适当向尚未开办公安院校或尚未开展本科层次公安教育的省份倾斜。
(三)招生计划向艰苦边远和反恐维稳任务繁重的省份倾斜,足额落实“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四)招生计划向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区)倾斜。
(五)公安专业招收女生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5%。
七、招生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全国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可以报考:(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三)志愿从事公安工作;(四)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五)未婚;(六)身体、政治条件等符合相关要求。
八、招生条件要求
(一)政治条件要求
考生的政治条件应符合公安工作的要求,必须通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
(二)身体条件要求
按照《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7〕29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无罗圈腿,无口吃,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无少白头,无驼背,无各种残疾,两耳无重听。无传染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2.肝功检验事项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1号)的有关规定。
3.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身体匀称。
4.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应在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
(三)体能条件要求
考生必须参加体能测试,成绩合格(合格标准所称以上、以内,均含标准本数)。具体见下表:
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四)外语语种要求
涉外警务专业招生不限外语语种,其他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九、录取规则
(一)学校属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当地第一批(重点)本科录取线;如遇本科一批、二批合并的省份,则为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线。
(三)在政治审查、体检、面试、体能测试等全部合格的基础上,按120%的比例调档,施行平行志愿省份的调档比例为100%。
(四)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对于所报专业已满且又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第一志愿考生生源充足时,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没有录满的情况下,从高分至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五)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同一专业录取时,在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若均无政策性加分,依次优先录取实考分高者、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江苏进档考生录取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 学业水平测试中的选测科目等级为AB(含AB)以上。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六)认可国家规定的考生加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
(七)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学费、住宿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治安学、侦查学、公安情报学、犯罪学、公安管理学、涉外警务、警务指挥与战术、国内安全保卫等8个专业4200元/年;刑事科学技术、安全防范工程、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公安视听技术等5个专业4600元/年。
(二)住宿费标准:900元/年。
十一、奖励与资助
学校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奖学政策,并设有种类丰富的校内奖学金,最高单项奖金为10000元。通过“奖、助、贷、补、勤、偿”结合的学生资助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解除后顾之忧,保障顺利完成学业。
十二、毕业与就业
学生修完规定课程,并达到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要求,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并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按照《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的有关规定,学生毕业时可参加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的招警统一考试。
十三、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办公室电话: (010)83903097;招生办电子信箱:zhaoban@ppsuc.edu.cn;学校网址:www.ppsuc.edu.cn
十四、纪检监督电话、邮箱
纪检监察督察办公室电话:(010)83903056
纪检监察督察办公室电子信箱:jijian@ppsuc.edu.cn
十五、本科生在校学习地点
(一)公安管理学、公安情报学(含反恐怖专业方向)、犯罪学、涉外警务、治安学(警察法学专业方向)等6个专业及专业方向在木樨地校区学习,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
(二)治安学、侦查学、国内安全保卫、警务指挥与战术、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安全防范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公安视听技术等9个专业在团河校区学习,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团河路。
2017年本科招生信息链接
来源:公大招生办
编辑:公大官微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