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有签名也按了手印,遗嘱仍被判无效!深圳两姐妹差点丢了一套房,只因为……
随着我国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
关于遗嘱的问题很多人都很关心。
您是不是以为在打印遗嘱上面签个字,
或者按个手印就尘埃落定了?
答案是不,
还要小心给孩子留下官司。
日前,深圳罗湖法院发布了一个特殊案例:母亲去世后,留下遗嘱由两姐妹一人一半继承房产,但这份打印的遗嘱却被认定没有法律效力,最终两姐妹还要对簿公堂,由法院判定两人各占房产的50%份额。
有了遗嘱却没有法律效率,
这是怎么回事呢?
阿青和阿红是两姐妹,姐姐比妹妹大4岁。在两姐妹十几岁时,父母就离异了。姐姐阿青跟爸爸生活,妹妹阿红跟妈妈生活。她们的妈妈龙阿姨名下拥有深圳罗湖区某公务员住宅楼的一处房产。去年9月,龙阿姨因病去世,龙阿姨的父母也在此之前已经去世了。
龙阿姨去世前10天,立下了一份遗嘱,这份遗嘱是打印件,在“遗嘱人”一栏有龙阿姨的签名。遗嘱内容为,为防不测和发生纠纷,在其死亡后,属于其所有的房产遗留给两名女儿共同所有。
然而,在阿青和阿红处理母亲身后事时却发现,这份遗嘱并没有法律效力,相关部门均不予认可。无奈之下,阿青和阿红只能到罗湖法院提起诉讼,阿红当原告,阿青当被告,要求法院确认两人对于房产每人50%的所有权。
法院审理后确认,龙阿姨的这份《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自书遗嘱或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无法律效力。不过,法院认定,因龙阿姨死亡时处于离异多年的状态,其父母亦已经死亡,故龙阿姨的法定继承人为其两名女儿。因此,法院判决阿青和阿红各取得房子50%的产权。两姐妹最终还是如愿以偿了。
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关于遗嘱的问题很多人都关心,那么,是不是在打印遗嘱上面签个字,或者按个手印就尘埃落定了?
罗湖法院的办案法官表示,目前对打印遗嘱司法观点主要有三种。
首先 根据遗嘱人真实意思形成(或立遗嘱人本人打印)且确能证明是死者真实意思表示的打印遗嘱,按自书遗嘱对待。
其次 打印遗嘱视为代书遗嘱需打印人作为见证人之一,两名见证人不仅见证签字及捺印过程,还要见证打印过程。若有充分证据证明该遗嘱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不满足“两位见证人”的条件也可能确认遗嘱的效力。
再次 不符合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一般判决遗嘱无效。
如何订立一份有效遗嘱?
那么如何确保遗嘱有效呢?
下面这些老人和子女们一定要看清楚了!
遗嘱最好手写 打印遗嘱难认定
法官支招,遗嘱的内容最好是立遗嘱人自己亲笔书写的,然后自己签名写上具体的日期,这是自书遗嘱,放在世界各国都会承认的。
而打印遗嘱更偏向代书遗嘱,所以形式完备至关重要。遗嘱的签字、署期等“细枝末节”问题都会关乎遗嘱的效力。被继承人的签字关系遗嘱是否是其真实意思,见证人的签字则关乎代书遗嘱是否经其见证,而用盖章、捺印的方式代替签字易产生真伪难辨的状态,影响对遗嘱效力的判断。遗嘱订立时间应清晰记载年、月、日,否则订立时间也难以判断。
代书遗嘱至少要有两名见证人
如果不方便书写,也可以立代书遗嘱,法律规定至少要有两名见证人,遗嘱由其中一名见证人代为书写,而且见证人不能是利害关系人,可以邀请老乡、同学等来到病床前面见证立遗嘱的过程,尽量避免由亲属代劳。律师见证的遗嘱与老乡、同学见证的遗嘱,效力上没有差别。
并且,见证人必须自始至终在现场见证整个遗嘱订立的过程。中途加入见证、临时走开、事后回到现场签字,都会导致遗嘱无效。
法律效力最高的还是公证遗嘱
目前来看,法律效力最高的,便是委任公证处代书,并由其进行公证。
2016年7月,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继承、赠与房产办理登记事项可以不用“强制公证”。
来源:广州日报、每日商报、中华遗嘱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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