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实力“坑弟”!亲哥无证开网约车被罚让老弟继续来!你是我亲哥吗?!
2019.4.3 •周三
嗨,我是平安君
今天,我依然和你一起
守护平安龙华
哥哥无证开网约车被处罚后
将车转手给弟弟开
然后……
弟弟也被“抓”了
3月25日上午,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执法支队”)福田大队执法人员在梅华路设卡执法时,对车牌号为粤BF***的小轿车进行例行检查。
该车司机余某杰
通过网约车平台接到快车订单
运载乘客从中国银行福田保税区支行
去往多丽工业区
执法人员核对信息时发现
余某杰的网约车平台登记的
账号信息并不是本人
经询问得知,余某杰使用的是他哥哥余某俊的账户,该车是哥哥余某俊租的,现由余某杰保管使用并支付租金。并且,余某杰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该车也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当执法人员进一步
查询该车的违法记录时
发现该车曾于2018年6月
在盐田区艺海路被查处过
但当事人为余某俊
为查清案情,执法人员对哥哥余某俊进行了调查,余某俊表示:那次因无证被处罚后,便将车和平台账户给了弟弟,自己从事了其他工作,开车的收益按期转给弟弟余某杰。
经仔细梳理案情和证据后,执法人员认为余某杰涉嫌实施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据《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其开出违法行为通知书。
自己因无证被处罚过
没让弟弟吸取自己的教训
继续让弟弟无证开网约车
哥!你是我亲哥吗?
所以,这里再次划重点!
网约车运营的基本条件是啥?
车跟人都要有下面这两个证!
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这两个证缺一不可!
日前,执法支队龙华大队在龙胜地铁站对一车号为粤B***268的网约车进行检查,该车司机吴某从网约车平台上接到订单,搭载乘客从龙华安宏基科技园前往坂田国际中心。
经调查,该车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但司机吴某因嫌考证麻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3月28日8时40分,执法支队宝安大队在流塘路口公交站附近,对车牌号为粤BD****白色小轿车进行例行检查。车上有1名乘客,通过网约车平台下单由新安富通好旺角前往福永山田电器。
经查,该车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但司机王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仅有西安出租汽车管理处核发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执法过程中,王某情绪激动
一直强调自己是20年老司机
自己也有从业资格证
不愿配合执法
随后更是出口辱骂执法人员
并不许执法人员离开
阻碍执法人员继续执法
执法人员一直向司机宣讲相关法律法规,但司机不听劝阻,执法人员随即报警,警察到现场后,执法人员才离开现场。
4月1日,执法支队龙岗大队在大康路口对粤BN***小轿车进行例行检查,该车乘客共1人,从茂盛公园出发准备前往梓康商行。
经调查,该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以上行为都违反了
《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暂行办法》第四十八条
网约车经营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①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本市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②提供服务的驾驶员未取得本市合法有效从业资格的,或者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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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 深圳交通运输执法
编辑制作 | 平安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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