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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逊:以有力监督促有效监管

清廉烟台 2022-06-15



导读:8月5日的《中国纪检监察报》“纪委书记谈监督”专栏刊发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傅逊署名文章——《以有力监督促有效监管》。今予转载,以飨读者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要求,要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根据不同领域和地域特点深化拓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引导群众有序参与,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平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近年来,山东省烟台市纪委监委认真践行人民至上价值理念,深入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监督促监管、以整治促规范,发现问题线索560余条,挽回经济损失4.58亿元,建立完善规章制度200余项,对提高民生领域综合治理效能产生有力推动。

精准选靶是前提。

民生领域点多面广,群众利益千差万别,专项整治不可能面面俱到,只有选准“靶标”、扭住关键,聚焦群众最关心、意见最集中、要求最迫切的领域,牵紧“牛鼻子”,戳在“麻骨”上,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烟台市纪委监委通过巡视巡察反馈、信访举报、日常监督、走访调研等渠道,筛选农村危房改造、医药企业承担费用、农村“三资”管理等20项重点领域,分级分类开展集中整治,通过“小切口深分析、一领域一专项”,不求“到边到沿”,不搞“一刀切”“大呼隆”,做到精准发力、直击要害。

厘清责任是基础。

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纪检监察机关是“督战队”,职能部门是“常备军”,厘清责任、各负其责,才能实现治理效能最大化。“监督的再监督”的职能定位,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既不能冲到一线越俎代庖,也不能远离前线隔岸观火。烟台市纪委监委紧扣“责任、作风、纪律”三条主线,通过座谈交流、参加会议、实地督导等方式,加强监督、保障落实,做到推动不代替、到位不越位。在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整治中,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推动职能部门落实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督促住建系统排查危房改造户2.2万户,发现并整改问题671个,挽回经济损失787万余元。

常态长效是根本。

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只有形成常态长效,才能真正赢得群众的信赖和认可。如果松一阵紧一阵,“风头”一过问题便“反弹”“回潮”,对群众获得感啃食更为严重,对党和政府形象影响更为恶劣。烟台市纪委监委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摸排监管盲点和制度漏洞,着力推进建章立制,促进整治效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在医药企业承担费用专项整治中,督促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部门健全完善监管机制,特别是针对药品采购“二次议价”问题,探索实施公立医院药品带量采购办法,从源头上规避廉洁风险,实现医药、医保、医疗三方共赢。

群众满意是关键。

民生领域治理水平的高低,专项整治效果的好坏,群众最有切身感受,也最有发言权。烟台市纪委监委坚持开门搞整治,通过新闻发布、媒体公开、问题曝光等方式,及时公开专项整治进展、成果和典型问题;采取问卷调查、满意度测评、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等方式,让群众直接检验、评判、反馈工作成效。对整治效果差、群众满意度低的问题紧盯不放,选择群众反馈问题集中的教育、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开展“回头看”,推动问题整改走深走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松手。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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