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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雄安新区的设立和运作应该法律先行

2017-05-23 顾海兵教授 院士教授博导500智库


   ——雄安新区被设立,通告提到两个区,首先深圳特区也,其次浦东新区也。

然而如果仔细看,深圳特区深圳市,一个区域两块牌,特区牌子是个壳,特区虽然有《条例》,实操都是市政府,由于源自县改市,特区下面没有县,依据法律市管区,市也可以管辖县。再看那浦东新区,原本就是市辖区,只是乡镇再整合,浦东新区没有县,直接管辖乡镇街。然而雄安新区呢?既不同深圳特区,也不同浦东新区,前者实为深圳市,当然隶属广东省;后者实为市辖区,只是级别高半格。雄安新区归河北,当然不归保定市,并且级别副省级,自然属于省辖区。依据宪法和法律,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管辖市、区县,然而法律没有说,省可直接管辖区,区或新区可管县,区下没有下辖县。由此再看雄安区,下辖管理三个县,显然法律无依据。因此新区要有法,设立新区法先行。如果不是雄安区,而是设立雄安市,当然名正而言顺,三县顺理改为区。(学者就是抠死理,法治社会讲法理)

雄安新区规划小组搞双组长制,太奇葩——雄安新区筹委会,某副主任发新闻:雄安新区搞规划,领导小组已成立,并且设置双组长,省委书记和省长。如此做法太奇葩,组长怎能搞两个?两个组长啥意思?究竟谁是真组长?由此逻辑可推断:省长可以搞两个,市长可以搞两个,县长可以搞两个,总理也可搞两个。如此不合逻辑事,雄安当然非首例,比如出版一本书,主编可以搞两个,有时可以搞三个,甚至可以四五个。再如设立委员会,主任可以搞两个,甚至可以三五个。顺便还要说一句,雄安新区三个县,诸多工作被接管,人事党务和维稳,国土规划和建设。如此做法很困惑:新区法律在哪里?立法机构在哪里?人民代表在哪里?小组是个啥东西?组长是个啥东西?法律依据在哪里?雄安只是三个县,为啥省长来兼职?官员难道是万能?越是官高越万能?

雄安新区的困惑和忧思——中国社会多刮风,跟风从众是常态,忽冷忽热大呼隆,比如每有大新闻,整个社会热起来,一般不超半个月,由热变冷而寂静。比如雄安搞新区,央视突然宣布后,铺天盖地全国热,当下半月已过去,大体已经不再说。作为学者非主流,常常行为反其道,别人热时我不热,别人不热我却热。雄安新区两问题,首先涉及是程序。当年深圳搞特区,全国人大有讨论,深圳特区有立法。上海浦东搞新区,酝酿很久有过程,属于水到而渠成,中央政府终宣布。然而雄安设新区,未见两会有讨论,未见学界有讨论,这类决策非军事,不必秘密和神秘,如此决策很困惑,尤其专业经济学,人民大学乃智库。其次当然是忧思,中国社会官本位,当下官员已超多,虽然不见准确数,不算中央各部门,地方正省三十多,副省城市一二十,正省官员以百计,副省官员以千计,正厅副厅以万计。如今雄安设新区,各级官员增多少?正省官员增多少?副省官员增多少?正厅副厅增多少?正处副处增多少?官官关系更复杂,官民关系更复杂。只要做事必有利,然而更要看成本,机会成本是核心,发展必须可持续。(政府本是服务员,人民本是被服务,民权民意和民情,集思广益是必须,三思后行是自然)

雄安新区禁止房产交易,于法无据——《新闻联播》非行政,然而像是新闻办。愚人节里突号令:类似深圳和浦东,河北也要搞新区,保定下面三个县,雄县安新和容城,雄安新区被出世。由此大批投资客,蜂拥而来此新区,雄安房价节节高,三县政府突下令:房产交易全停止,城乡建设全停止。

如此禁止啥依据?法律依据在哪里?如果房价涨就禁,一线城市房地产,交易是否都要禁?京沪杭深十几年,房价涨了十几倍,为啥不见禁交易?设立新区禁交易,显然逻辑说不通。市场经济啥意思?资源配置走市场,交换自由是本质。(民主法治和文明,政府绝不可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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