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汇总】11月16日-30日各级政府项目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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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2017年11月
当你的心已累,以为失去了一切,其实等在前面还有一整个世界。
第2017006期
为了让各企业不错过所有的项目申报,深科信-深芓君在此为大家整理了一份本周政府资金申报简讯汇总表,一起来看看有哪些可申报的项目吧!
注:深科信每周都会为大家整理一份周汇总表哟!有需要的记得转发关注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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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区级通知
资助资金:最高500万元
组织部门:宝安区经济促进局
申报日期:11月30日-12月4日
一、申请条件
申请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配套奖励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为宝安区;
2.企业在宝安区生产符合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产品,实现首台(套)销售,并获得申请年上一年度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励。
二、奖励标准
对符合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本区工业企业产品,在实现首台(套)销售后,按市里同样的奖励标准,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资助方式:政策
组织部门: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申报日期:11月27日-12月31日
一、服务对象
“领航人才”是指在南山辖区范围内从事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并获得认定的南山区高层次人才,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主要指在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上从事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A类人才; 第二个层次主要指在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上从事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B类人才;第三个层次主要指在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或高技能岗位上从事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C类人才。
二、受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
1、遵纪守法,依法纳税;
2、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无不良学术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无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等。;
3、在南山辖区内工作,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有效劳动(聘用)合同,并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半年以上;在南山辖区内创办企业的,必须是企业法人代表或股权超过10%的股东,并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在南山辖区内创办社会组织的,必须是该组织的法人代表或主要发起人,并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在南山辖区内工作的创客或自由职业者,必须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1年以上。;
4、A类人才年龄原则上应在60周岁以下,B类人才年龄原则上应在55周岁以下,C类人才原则上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有特别贡献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5、符合《南山区“领航人才”认定标准(2016年)》规定。
资助资金:最高100万元
组织部门:南山区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定委
申报日期:2017年11月24日-2018年1月31日
一、申请条件
企业或组织申报区政府质量奖,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如下。
(一)申报质量奖的企业和组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在深圳市南山区内登记注册,并经营或服务三年以上;
(2)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已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并应用先进管理工具实施有效经营管理;
(3)具有突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近两年内年销售额、利税总额居区内同类产品的前列;
(4)近三年内国家、省、市产品监督抽查无严重质量问题;
(5)近三年内无较大及以上级别安全、卫生、环境、火灾、交通及其他责任事故(按行业规定)及服务质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违法纪录;
(6)符合产业、环保以及区域发展政策,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申报公共服务奖的组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在深圳市南山区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公共服务组织,包括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
政府组织主要包括:区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务(业)单位、派出机构(各街道办)、驻区政府职能部门;
非政府组织主要包括:政府投资的医疗卫生机构、教育机构,城市供水、供电企业,公共交通企业,以及其他由政府投资提供公共服务的组织。
(2)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模式,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管理绩效成绩显著;
(3)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二、奖励标准
区人民政府对获得区政府质量奖的每家企业或组织授予区政府质量奖奖杯、证书和奖金,并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公布获奖名单,进行表彰。区政府质量奖奖金金额分别为:质量奖100万元、公共服务奖10万元。
为获奖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的单位奖励3万元。
深圳市级通知
资助方式:政策
组织部门: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申报日期:11月28日-11月30日
重点支持领域:
(一)轨道交通装备
(二)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
(三)智能机器人
(四)智能汽车
1、智能汽车测试评价基地
2、北斗高精度位置服务平台
3、先进动力电池和系统集成
(五)高端医疗器械和药品
1、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化
2、高端药品产业化
(六)新材料
1、先进金属及非金属材料产业化
2、先进有机材料产业化
3、先进复合材料产业化
(七)制造业智能化
1、智能家居终端产品开发及运行场景示范平台
2、基于工业互联网的智能制造集成应用示范平台
(八)重大技术装备
资助方式:政策
组织部门: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申报日期:11月14日-12月1日
一、入库条件
我市高新技术企业以及专利、商标申请量或拥有量在30件以上的知识产权成长型企业,均可申报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
我市拥有一定数量软件著作权的企业,可参照申报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
符合上述条件的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予以优先入库。
申报企业因知识产权重大违法行为被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两年的,以及因涉嫌知识产权重大违法行为正接受行政执法部门调查的,申报审批时不予入库。
二、入库数量
首批选取100家以上企业进入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库。市知识产权局对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库实行动态管理,每2年视情况进行一次调整,并在政府网站公示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名单。
资助方式:政策
组织部门: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申报日期:11月30日-12月11日
一、审批内容
深圳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联合总部大厦租赁申请
大厦位置:深圳高新区南区科苑大道与学府路交汇处;
出租面积:每层建筑面
积约2000平方米,按整层出租,共计14层;
租 金: 80元/㎡;
租 期:不超过5年;
装 修:各层电梯厅、公共走道、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已装修;研发办公用房为毛坯,地面只做水泥砂浆,入驻企业需自行装修。
空调:中央空调。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深圳市注册、在海内外上市具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企业(新三板除外)或深圳市孔雀计划团队创办的企业;
2.近5年内未曾在深圳购买过政府优惠的产业用房或产业用地;
(二)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优先安排:
1.市政府重点支持的创新型企业;
2. 获得深圳市“孔雀计划”创新创业团队资助的企业;
3.公司股东或负责人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的企业。
广东省级通知
资助方式:政策
组织部门:广东省经信委
申报日期:11月24日-12月31日
试点示范内容:
(一)大数据关键技术产品研发试点示范
1.大数据存储管理。
2.大数据分析挖掘。
3.大数据安全保障。
(二)大数据重点领域应用试点示范
4.产业创新大数据应用。
5.跨行业大数据融合应用。
6.民生服务大数据应用。
(三)大数据产业支撑服务试点示范
7.大数据测试评估。
8.大数据重点标准研制及应用。
(四)大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开放平台试点示范
9.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平台。
10.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平台。
资助方式:资金
组织部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申报日期:11月21日-12月1日
扶持方向: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主要支持企业开展扩产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和绿色化发展等技术改造以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省属企业、合作区、园区及省政府重点项目、有关地市政府重点项目;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军民融合等社会效益好具有龙头效应、集聚效应的重点项目。
(一)扩产增效。
(二)智能化改造。
(三)设备更新。
(四)绿色化发展。
(五)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资助资金:最高300万元
组织部门:广东科技厅
申报日期:11月18日-12月17日
项目内容:
2018年度省基金项目设立研究团队项目、杰出青年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重点项目、自由申请项目、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粤东西北创新人才联合培养项目以及广东省—温氏集团联合基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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