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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未成年,乌国为信息产品贴上“年龄”标签

2018-03-18 乌国新观察



据俄新社报道,日前,《保护儿童免受不健康信息侵害法》在乌兹别克斯坦生效,该法律规定:必须给对孩子有伤害的信息产品贴标签。


2017年8月下旬,乌兹别克斯坦议会通过了该法律,总统米尔济约耶夫于9月8日签署了该法律。法律签署后6个月生效。


法律中还规定了“0+”,“7+”, “12+”, “16+” 和“18+”的级别限制。根据法律,信息产品的年龄分级,是由各部门委员会根据未成年人常接触的产品和市面上流传的产品进行划分。


图片源自网络


具体而言,限制级内容包括残忍、身体或心理暴力、犯罪或其他反社会行为的形象;导致儿童恐惧、恐慌的信息、性以及淫秽语言等。


禁止级内容包括:鼓励未成年吸毒、抽烟喝酒、赌博卖淫、流浪乞讨等。


据最新统计信息显示,乌兹别克斯坦3200万人口中,18岁以下的儿童约有1150万。


据悉,乌兹别克斯坦从独立之日起就致力于建立儿童和青年权益保护的法律基础。1992年12月乌兹别克斯坦加入了联合国儿童权益保护公约,并严格遵守该公约的各项条例。


如1995年的民法,1998年的家庭法,1991年11月18日的残疾人社会保护法,1996年8月29日的公民健康保护法,1997年8月29日的教育法,2007年的儿童权益法。


从1992年起,乌兹别克斯坦就成为了国际劳动组织成员国,到目前为止乌兹别克斯坦议会批准了该组织通过的13项重要公约,如138号文《关于参加劳动的最低年龄的规定》和182号文《关于禁止并采取紧急措施取消恶劣的儿童劳动方式》。


为了确立国际标准,乌兹别克斯坦制定了实施国际劳动组织公约和遵守其规定的劳动条件的国家纲要。


2008年9月12日乌兹别克斯坦政府颁发决议,不允许单位和个人强迫未成年儿童参加劳动。



根据现行法律,乌兹别克斯坦招工年龄规定从16岁起。15岁的儿童,如果有其父母的书面同意则允许参加劳动。年满16岁的学生,在自愿的基础上,利用课余时间可以在居住地附近帮助父母和亲戚收割棉花。


在乌兹别克斯坦对于任何违反儿童劳动法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历制裁。


国家各种机构和部门,包括政府监督机构及其地方分机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际组织代表机构,如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以及从事儿童权益保护的各种非政府组织对该国遵守儿童劳动现行法律的问题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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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乌国卫星网 中国经济网 编译: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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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朱景朝 责编|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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