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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国2018年税改构想草案彰显改革力度和决心
综合乌兹别克斯坦“乌兹报道”网、卫星网消息,根据乌总统今年2月13日签署的命令,近日,乌总统直属国家项目管理署起草了税收制度改革构想草案并征求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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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草案,乌政府将降低企业税负:降低增值税税率,取消包括法人利润税在内的一系列税费和强制缴费科目,采取措施完善税收制度和税收征管体系。
乌政府认为,当前的税收制度和税收征管体系不符合自由市场经济原则,存在以下问题:
对商业活动征税过高,税收征管程序和税收种类过多,不利于促进竞争;
过高的税负还导致资本转入地下,影子经济兴起;
小企业和大企业间的税负差异达3-4倍,阻碍了企业扩大再生产;
增值税税率过高,占用了企业过多流动资金,提高了商品价格,使大企业与中小企业间缺乏有效协作;
现行的法人财产税抑制了对基础设施和生产设施的投资,增加了资本密集型企业负担;
个税征收制度的设计缺陷导致工资过低和“灰色”收入的盛行;
税收征管体系的低效率影响了国家预算收入等。
为此,乌政府将组织并邀请各领域专家、学者、媒体、企业、国际组织和驻乌使团代表讨论税收制度改革构想草案。
新草案拟作出以下调整:
将增值税税率从20%降低至12%,农产品交易企业和个别食品加工企业(在乌从事农产品生产并起到抑制价格上涨作用的企业)可免缴增值税;
取消法人利润税,仅对股息红利征税25%;
将个税、社会统一缴费、养老保险缴费整合为个税,税率25%;
分阶段降低法人财产税(2019年前降至2.5%,2021年前降至1%)。
往期精彩回顾来源:中国驻乌使馆经参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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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朱景朝 责编|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