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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立法禁止乞讨 违者罚款拘留


据乌兹别克斯坦民族新闻社1月10日消息,乌总统米尔济约耶夫日前签署了《关于对乌兹别克斯坦部分旨在完善保障公共秩序机制的立法行为的修正和补充》法律。

图片源自卡巴社


根据该文件,在公共场所主动乞求金钱、食物和其他财物,将处1-3倍最低工资标准的罚款,或长达15天的行政拘留。

诱导未成年人、老年人、精神病患者、残疾人等从事乞讨活动,以及强迫个人服用非麻醉剂或精神药物、但影响个人意志的酒精饮料或物质进行乞讨,将面临5-10倍最低工资标准的罚款,或长达15天的行政拘留。

此外,采取行政处罚后再次进行乞讨,违法者将面临长达240小时的强制公益服务,长达2年的教养劳动、1年的自由限制或同等期限的监禁。

据塔什干内务总局数据,在过去一年里,塔什干有超过5000名乞讨者。其中超过4000名为女性(3000名带有年幼子女),近100名为残疾男性,约500名为老年人。

乌国参议院表示,在首都塔什干“工作”的乞丐有30%-35%来自塔什干州,25%-30%来自苏尔汉河和卡什卡达里亚,20%-25%来自布哈拉和撒马尔罕,15%-20%来自塔什干市。

注:乌兹别克斯坦最低工资标准为202730苏姆,约合165.67元人民币。


来源:卡巴社

记者:托隆拜·库尔班诺夫

编译:刘若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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