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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国加大对资助恐怖主义活动、非法倒汇的打击力度


据乌兹别克斯坦司法部新闻处消息,16日,乌总统米尔济约耶夫签署相关法律,加大对“资助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和恐怖主义活动”以及非法流通外汇的处罚力度。


图片源自乌国卫星网


乌议会下院于去年11月通过修正案,12月,议会上院批准上述修正案。变更自官方发布之日起生效。修正内容对13项法律和2项法规进行了更改。现在,“资助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被列入“资助恐怖主义”的概念。


资助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是指提供或募集任意资金、资源、服务,用于研发、生产、购买、储存和销售大规模杀伤性核武器、化学武器和生物武器,以及用于生产此类武器的材料和设备。


此外,15日,米尔济约耶夫签署相关法律,对《行政责任法》和《刑法》有关条款进行补充和修改。根据修改内容,乌兹别克斯坦加大了对非法流通外汇的处罚力度。


图片源自spot.uz


首先,对《行政责任法》第170条“非法买入或出售外汇”作出修改:


现在,公民非法买入或出售外汇,将面临15天的行政拘留,无法进行行政拘留者将处最低工资标准20倍的罚款,并没收外汇现金。
(此前,对该违法行为的惩罚措施仅为3-5倍最低工资标准罚款。)

其次,对《刑法》第177条“非法买入或出售外汇”作出修改:


现在,对同一违法行为接受行政处罚后,公民再次非法买入或出售外汇,应处75-100倍最低工资标准的罚款,或2-3年的劳动教育改造,或最长1年的自由限制或同等期限的监禁。
(此前,对该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是最多75倍最低工资标准的罚款,或长达360小时的强制公益服务,或最多3年的劳动教育改造。)

如果非法交易数额巨大,现在的处罚措施是100-300倍最低工资标准的罚款,或1-3年的自由限制,或同等期限的监禁。
(此前,乌国法律并未对大额非法外汇交易作出明确处罚规定。)

同样的违法行为,如果符合以下3点,将处300-500倍最低工资标准罚款,或3-5年的自由限制,或同等期限的监禁:


1.二次违法或具危险性的惯犯;
2.金额巨大;
3.一群人事先达成协议。

同样的违法行为,如果符合以下3点,将处5-7年监禁:


1.金额巨大;
2.由团伙组织或以获利为目的。

违法者自愿向有关部门告知即将发生或已发生的非法交易行为,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揭露违法行为,将免除相应责任。


注:乌最低工资标准为202730苏姆,按1月15日乌央行官方汇率,约合163.90元人民币。


来源:乌国卫星网、spot.uz

编译:刘若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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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朱景朝 责编|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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