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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销售药品许可,乌国制定了强制性要求
【原标题】乌将在全国药房安装摄像头,防止麻醉品非法流通
据乌兹别克斯坦卫生部消息,乌兹别克斯坦所有药房将安装摄像头,防止麻醉品非法流通。
从2020年12月1日起,连续以固定形式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并在一个月内录制监控视频,将成为获得药品销售许可的强制性要求。未能遵守要求者将被暂停许可。
从2019年12月1日开始,包含在强效物质清单中的药品零售仅由社会药房以及拥有相应许可证的药房进行。该清单必须在一周内得到政府批准。
此外,乌将在2021年1月1日前推出电子处方系统。塔什干市将从2021年3月1日起强制使用该系统,其余各地区从2022年3月1日起分阶段推行。
来源:中亚新闻网
编译:刘若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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