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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首都等地车辆无“标”禁行,确诊病例145人趋势仍呈增加

抗击新冠肺炎

截至2020.3.30 


145

确诊

较昨日+12

6.5万

隔离

较昨日

2

死亡

较昨日

7

治愈

较昨日



确诊人数

据乌国卫生部最新统计数据,累计确诊病例145例。治愈7人,已送至康复中心。死亡病例2例。


乌国卫生部新闻办称,乌兹别克斯坦第145位确诊患者,是第2例死亡病例的侄子,年龄14岁。该患者于3月30日确诊出感染新冠肺炎(第145例),病情评估为中度,现在卡尔希市的卡什卡达里亚州传染病医院接受治疗。>>>昨日疫情



车辆出行

乌兹别克斯坦4月20日前禁止私家车出行,自2020年3月30日06:00至4月20日00:01严格限制车辆运行,塔什干市、各州首府、努库斯市和各州之间车辆运行必须获得特别通行证(贴标)。


值得注意的是,乌国内务部强调说,"该规定仅限于地区间交通限制,以及塔什干市、努库斯市和各州首府城市内部的交通管制,其他城市与地区不受此限制,私家车出行不需要特殊车贴。



自3月29日起,可向司法部下属各国家服务中心或通过https://my.gov.uz网站申请办理车辆特别通行证。通行证仅向以下几类车辆颁发:  


  ——运输食品、药品等医疗物资的公务车辆及从事上述工作的工作人员车辆。

  

  ——经营药店及从事防疫卫生消毒物资生产和销售业务的法人及自然人车辆。

  

  ­——参与医院和塔市干市部分街道建设工程的车辆。  


为市民提供水、电、气、通讯、邮政、丧葬等公共服务的专用车辆,银行专用车辆,医疗和防疫专用车辆,执法救援专用车辆,N1、N2和N3类车辆及运输农产品M1类车辆,餐饮行业送餐车辆,因突发重大疾病或意外人身伤害需将病患紧急送医的私人车辆等无需获得特别通行证。



不能忘记的电话号码


乌官方信息平台及热线电话:

 

 1、乌卫生部新冠肺炎疫情网站(http://coronavirus.uz)、Telegarm公众号(Koronavirus info) 

   

  2、乌新冠肺炎疫情热线电话:1003,塔什干卫生防疫局电话:+998-71-2764966,乌急救电话:103 


追责罚款


乌防疫工作国家特别委员会要求民众非必要不得出门,出门只能采购食品和药品。乌将对公共场所(包含街道、公园等露天场所)不戴口罩人员的罚款额提高至111.5 万苏姆(约117美元)。


根据乌内务部消息,因内务部移民部门暂停对外接待,不会对未及时办理护照、居留证、居留登记、签证和居留证延期、车辆登记和检查等业务的人员追究行政责任和罚款。  

来源:乌国卫星网     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大使馆
编译:项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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