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馆通知:自乌兹别克斯坦经有关国家中转赴华乘客根据要求做好核酸检测!
【原标题】:关于提醒自乌兹别克斯坦经有关国家中转赴华乘客根据要求做好核酸检测的通知
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大使馆正根据7月20日中国民航局、海关总署、外交部发布的相关公告(见后附)要求,对在乌实施核酸检测措施进行综合评估。待条件具备时将适时对外公布具体实施办法,敬请留意使馆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通知。
2自乌兹别克斯坦出发,经已实施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机的国家(相关国家列表:https://hr.cs.mfa.gov.cn/help_two/help-two/gj.html复制至浏览器查看)中转,搭乘航班赴华的中、外籍乘客,须预先在乌完成核酸检测,并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航空公司在乘客中转登机前予以查验。需要强调的是,拟赴上述国家中转的乘客,请务必按要求预先申领上述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并确保在中转时有效,否则将在中转地登机受阻,造成滞留等后果。
核酸检测应于乘客中转登机前5天内、并同时满足中转地政府(如有)和承运航空公司关于核酸检测的时限要求在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大使馆指定或认可的检测机构(机构名单另发通知)完成。
中国公民应在获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4小时内,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申报个人情况并拍照上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使馆复核通过后,当事人可获得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如需要,请复制以下链接:https://hr.cs.mfa.gov.cn/help_two/help-two/hs.html,至浏览器查看“中国公民核酸检测证明申报常见问题解答”。请注意在健康码有效期内中转乘机,并在登机前配合航空公司查验。
外国公民应在获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将有效护照资料页、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申请人已签字的健康状况声明书(式样见图片,可在使馆馆网下载)的扫描件,发送至使馆电子邮箱:zhuwushiguan@qq.com。审核通过后,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将健康状况声明书扫描件发还申请人,请申请人自行打印并携带至机场。请注意在健康状况声明书有效期内中转乘机,并在登机前配合航空公司查验。
附:健康状况声明书式样:
附:
民航局、海关总署、外交部关于来华航班乘客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机的公告:
一、搭乘航班来华航班的中、外籍乘客在登机前5天内完成核酸检测。检测应在中国驻外使馆指定或认可的机构进行。
二、中国籍乘客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拍照上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外国籍乘客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中国使领馆申办健康状况声明书。
四、有关航空公司负责在登机前查验健康码状态和健康状况声明书。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乘客不能登机。各航空公司应严格履行查验手续。
五、乘客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中国大使馆将认真评估驻在国核酸检测能力,并在具备条件的时候发布具体实施办法。
注:“健康状况声明书式样”请点击文章左下角“阅读原文”自行下载!
来源: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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