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的近亲婚姻,谁之过?
【原标题】近亲婚姻,谁之过?
乌兹别克斯坦马哈拉和家庭支持部部长穆卡拉穆·努尔玛托娃,近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有关乌国婚姻家庭的一些数据。
据她介绍,今年1月以来,乌国共阻止了1136起近亲结婚。
今年5-6月,在乌国各地对6974名村民代表进行了社会调查。该部门的专家和“Махалла ва оила”研究所一起,尝试通过获得的数据来了解近亲结婚的原因和情况。
调查发现,这样的家庭中,配偶经常发生冲突和矛盾,他们的孩子也往往会有残疾。
调查显示,大多数情况下,近亲婚姻是由祖父母主导的,比例高达58.1%。其次,父母、叔叔阿姨、兄弟姐妹也是这种婚姻的倡导者。
明年,马哈拉和家庭支持部将开展一系列活动来解决当下的问题。特别是支持女孩参与社会活动,开发她们的创造力。让她们注重提升医学认知水平,不要忘记民族价值观,组织女孩参与教育之外的休闲活动等。
据乌国家统计委的最新数据显示,夏秋两季乌兹别克斯坦共登记了700起近亲结婚,大部分在苏尔汉河州、卡什卡达里亚州和锡尔河州。
值得注意的是,乌兹别克斯坦《家庭法》禁止直系亲属结婚,也不允许同父母或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结婚。
【近亲婚姻法律小知识】
近亲(或称亲缘关系)是指三代或三代以内有共同的血缘关系。如果他们之间通婚,称为近亲婚配。他们双方有太多相似的遗传因子,后代无法从他们那里产生变异,有害基因将之传递给子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来源:乌国卫星网
编译: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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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张兴鼎 编辑|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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