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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院发布“2+3+6+5”工作方案保护民营经济

2017-12-25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12月25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与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公布《关于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布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新闻发布会现场


市高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明耀指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等要求和市委五届三次全会对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出的具体 44 30132 44 13283 0 0 7405 0 0:00:04 0:00:01 0:00:03 7404署,市高法院、市工商联联合出台《意见》,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为全市改革发展大局提供司法保障。


黄明耀表示,重庆法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司法保护,近年出台的多个司法政策性文件圴将平等保护民营经济作为重要内容,部分中基层法院还出台司法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坚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在民营企业权利保护上做到了“知行合一”。十九大及市委五届三次全会对民营企业权益保护提出更高要求,《意见》的出台,既是法院既有做法的巩固提升,更是对标对表十九大精神后的再动员、再行动、再落实。

市高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明耀通报情况


黄明耀要求,全市法院要以法治作为最大公约数,以优质法治环境聚集经济要素,切实履行审判职能,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准确把脉民营经济日益增长的对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的需求和司法保护不平衡不充分的主要矛盾,找准司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依法精准提供实在有效的司法保障与服务。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向远春表示,民营经济是市场经济最富活力、最具潜力、最有创造力的重要力量,是繁荣城乡经济的有力支撑,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2017年前三季度,重庆市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7200多亿元,同比增长10.8%。《意见》出台将对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向远春讲话


《意见》共16条,即“2+3+6+5”工作方案:提升两点认识、明确三个要求、推进六项工作、创新五项机制。


提升两点认识

《意见》要求深刻认识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牢记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的职责使命。


明确三个要求

明确了切实解决民营经济司法保护的主要矛盾、严格落实《民法总则》的权利保护要求、准确把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司法政策三个要求。


推进六项工作

《意见》对六项工作的推进做了具体要求。一是加强民营企业及相关人员的平等刑事保护;二是强化民商事审判保护职能;三是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四是加强民营企业救治和退出的司法保障;五是依法维护民营经济主体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六是强化民营企业的执行兑现。


创新五项机制

重庆高院与市工商联双方确定推进五项机制创新。要求创新民营企业商事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依托重庆法院纠纷易解平台,引入“互联网+多元化解”纠纷化解模式,在纠纷易解平台开设工商联商事纠纷调解端口。市工商联和各区县工商联及市工商联直属商会民营企业商事纠纷调解机构录入调解数据,并一键申请调解书在线司法确认,法院通过平台委派、委托工商联民营企业商事纠纷调解中心参与调解,实现全市法院诉讼与市工商联调解大数据的实时共享,高效集约化处理民营企业商事纠纷。


双方还就健全司法大数据助力民营经济发展机制、落实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发布机制、建立民营经济发展协同调研宣传培训机制、巩固全市法院与工商联组织常态化交流沟通机制做了要求部署。



(上下滑动查看《意见》)


市工商联副主席陈钢建,市高法院研究室负责人,中央驻渝及市内主要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

END

文/图:陈小康

编辑:吴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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