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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关于案件管辖范围等相关问题的解答

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已于2018年12月24日挂牌成立并开始受理案件。现将法院位置、案件管辖范围等问题作如下解答:

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据以确定管辖的地点位于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的涉及投资、贸易、金融等第一审商事案件,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据以确定管辖的地点位于重庆市范围内,诉讼标的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涉外商事案件,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前款所称涉外商事案件不包括婚姻家庭、继承、劳动、人事、房地产、侵权、强制清算与破产、环境污染侵权、环境公益、海事海商及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涉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商事案件管辖,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据以确定管辖的地点位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诉讼标的额为5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有权管辖。但涉及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纠纷、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除外。


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的办公位置

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8号1号楼。


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的联系电话

廉政监督电话:023-65439366

信访接待电话:023-65439399

立案咨询电话:023-65439300

 


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受理投资、贸易、金融等商事案件的案由范围


合同纠纷

缔约过失责任纠纷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债务转移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

悬赏广告纠纷

买卖合同纠纷

拍卖合同纠纷

借款合同纠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同业拆借纠纷

企业借贷纠纷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保证合同纠纷

抵押合同纠纷

质押合同纠纷

定金合同纠纷

进出口押汇纠纷

储蓄存款合同纠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承揽合同纠纷

运输合同纠纷

保管合同纠纷

仓储合同纠纷

委托合同纠纷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行纪合同纠纷

居间合同纠纷

补偿贸易纠纷

典当纠纷

合伙协议纠纷

服务合同纠纷

财会服务合同纠纷

银行结算合同纠纷

演出合同纠纷

广告合同纠纷

展览合同纠纷

追偿权纠纷


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

民事纠纷

与企业有关的纠纷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不包括强制清算案件)

合伙企业纠纷

证券纠纷

期货交易纠纷

信托纠纷

保险纠纷

票据纠纷

信用证纠纷



编辑:郎开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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