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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区法院公开审理李昌中等38人涉黑系列案件



5月13日,渝中区法院公开审理李昌中等38人涉黑系列案件,该案系“5·30”涉黑涉恶专案1号案件。庭审于上午9时30分开始,庭审将持续5至6天。12名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40余名被告人亲属到庭旁听。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昌中自2011年始纠集被告人谭建、闫发强、孙少英、袁仕斌等人,在重庆市永川区各赌场收取保护费、“官费”。2013年6月,以李昌中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立后,继续纠集、聚拢新的成员,不断发展壮大,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李昌中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谭建、袁仕斌、孙少英、何荣、谢祥治、夏世春、闫发强、高云翔、林绍渊为积极参加者,以被告人蒋觉勇等28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有组织地进行开设赌场、组织卖淫、诈骗、非法插手经济纠纷等违法犯罪活动,参与他人经营活动获取经济利益;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诈骗、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利用非法收取的保护费、“官费”多次向负有查缉职能的公安人员输送利益,拉拢腐蚀公安人员,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庇护,在重庆市永川区造成恶劣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渝中区检察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行贿罪等10余项罪名对上述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庭审过程平稳有序,该案将择期宣判。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本案案情重大复杂,渝中区法院严格落实庭审实质化改革“三项规程”,在庭前会议中,提前处理程序性事项,组织控辩双方展示证据,归纳争议焦点,为庭审的高效进行奠定坚实基础。通过法律援助中心为23名未聘请律师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实现律师辩护全覆盖,充分保障被告人权利。



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




来源:渝中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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