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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前线丨100分钟通话促成17万执行款到位

“在谭法官这里,又是喊坐,又是递水,跟他说的案件他马上就去处理,电话打了好多个,让人心里特别感动,真是太感谢了!”7月5日下午,重庆市綦江区市民冯文翠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信访接待室高兴地告诉笔者,她特别感谢谭锋法官帮她执行到位17万元执行款,要请他吃饭被拒绝,就送来了一面锦旗。


故事还得从2013年8月6日说起。那天,冯文翠与某置业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认购协议》,认购了该公司修建的某小区内一套百余平方米房屋,并支付了绝大部分房款。签订协议时,该置业公司表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很快办好,办好后会通知冯文翠前去领取。后公司交付了房屋,冯文翠一家便进行了装修,并由其丈夫的父母入住了该套房屋。


之后,冯文翠及家人多次找到置业公司要求办理房地产权证,均被对方以各种借口拖延办理。直至2016年12月2日,“我老公再次到公司去,要求他们办房产证,结果他们仍然不理不睬,气得我们不得了,只好想其他办法了。”冯文翠说起当初的遭遇,很是无奈和气愤。


随后,冯文翠起诉至綦江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其与某置业公司的《商品房认购协议》,判决某置业公司返还其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其装修该套房屋的相应损失费用。


经法院审理查明,由于涉案小区至今未能完善相关审批手续,也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许可证,该《商品房认购协议》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无效协议,判决支持了冯文翠的主要诉求。


“如果他们尊重法院判决,把钱退给我,就没有接下来的事了。”冯文翠说起被告的“拖延症”,很是头疼。事与愿违,被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重庆五中院,尽管二审依法维持了一审判决,被告却一直拖延不支付。


无奈之下,冯文翠只好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过綦江法院执行局承办人的努力,让对方支付了一部分款项,并协调双方就余款支付期限和方式达成了一致意见,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


“大概他们还是不甘心吧,虽然签了执行和解协议,也找了担保人,但是后来还是一直拖,不给钱。”冯文翠自己都觉得快心力交瘁了。


看执行程序已经走完,后续结果不理想,冯文翠想到了去上级法院信访,于是走进了重庆五中院执行信访接待室。



该接待室是重庆五中院执行局今年五月新开辟的一个专用接待室,配备两名干警专职信访接待工作,是基于规范执行监督工作,提高执行信访事项办理质效的一项举措。


谭锋作为一名拥有多年执行信访案件办理经验的干警,善于安抚信访人情绪,也有一套办理信访案件的技巧经验。登记了冯文翠的诉求之后,就立即联系了綦江法院执行局,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并迅速找到案件执行症结,同时巧妙找准了化解这起纠纷的突破口。


“翻阅到这个案件前期的执行和解协议时,发现被执行人的担保人是一个法律工作者,我想,这个身份更好对话。”谭锋说,跟这个担保人打了好几通电话,聊被执行人不执行的法律后果,聊担保人也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聊“黑名单”带来的影响,不意外的是,打动了他,通过他和自己对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的释法明理,成功让对方支付了17万元余款。


“昨天他们(公司)就打款到了我的银行账户上,结果谭法官不清楚,还在给他们打电话问进度。”冯文翠告诉笔者,她得知情况后,急忙打电话告诉谭锋说执行款已到位,还说一定要来当面给他道谢。


“我们离得远,大部分工作是通过电话来完成。这个案子还好,只打了七八个电话,前后也就100来分钟吧,好多案子打了更多的电话,跑了更多的路,结果可能还不尽如人意。”谭锋说,还有好些信访人的诉求也还没能达到,有一些是客观条件造成的,不过他想,自己尽心尽力,尽量不让主观不力造成“执行难”就好。



来源:市五中法院

文/图:钟丽君  易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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