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被困在国门之外了吧……
一边是公司对外欠债8万余元长期不还,另一边是法定代表人跑到越南做起了生意。直到法定代表人刘某某被法院限制高消费,在滞留外国的压力之下,他才紧急委托朋友主动联系法官和申请执行人,履行了全部付款义务。
重庆众太模具公司(化名)与重庆UT机械公司(化名)因货款问题发生纠纷,经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被告重庆UT机械公司应当支付原告重庆众太模具公司货款共8万余元。
判决生效之后,被告重庆UT机械公司并未按照判决书要求,向原告支付货款。2018年12月5日,原告重庆众太模具公司于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当日立案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九龙坡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重庆UT机械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文书,督促该公司履行付款义务,对于法院的要求,重庆UT机械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刘某某置之不理,并未主动支付货款。执行法官对该公司财产情况进行查询后,也未发现公司名下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停滞。
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2019年3月14日,九龙坡法院对被执行人重庆UT机械公司进行失信惩戒,将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法定代表人刘某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2019年6月26日,案件峰回路转,一名自称是刘某某朋友的人主动致电承办法官,要求代表刘某某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货款。
据该友人称,过去几个月以来,刘某某一直在越南某地做生意,正准备购买机票准备回国办事时,才发现自己受到限制,无法买到机票。刘某某害怕就此滞留越南无法回国,所以委托自己作为代表,联系承办法官和申请执行人,希望在彻底履行后,解除限制。
在承办法官主持下,该友人与申请执行人重庆众太模具公司的代表进行了协商并达成和解,该友人当场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了全部款项。
因为这不是九龙坡法院第一次把“老赖”困在国门之外了,上一次是澳大利亚……
先上“失信”再被“限高”,“老赖”欠账滞留澳洲,赶忙委托亲友联系法官主动还款
无视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被执行人王某拒不还款,在其出国期间,法院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最终王某因无法购买飞机票,滞留澳大利亚无法归国。迫于压力,其通过亲属与申请执行人孔某某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并支付了首期案款20万元。
九龙坡法院受四川某地法院委托,办理孔某某申请执行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委托法院制作的民事调解书,王某应于2015年4月30日前归还孔某某70万元,后王某逾期不履行,孔某某申请法院执行。
接受委托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王某发出执行通知和财产报告令,但王某对法院采取“三不主义”做法,既不主动履行,也拒不申报其财产状况,多次传唤拒不到院。同时,王某行踪不定,难以查找到其具体下落。
于是,九龙坡法院依法将王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通过身份证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行为。
2015年5月,执行干警得悉,被执行人王某正在澳大利亚某地旅游探亲,至今未归。
发现王某下落后,执行干警立即向出入境管理部门通报了王某涉案的情况,并指出王某如果无法购买机票,可能会主动联系承办法官。
预料之中,9月4日,王某发现其无法购买机票回国,有可能非法滞留澳大利亚后,通过其国内亲友联系执行干警,迅速与申请执行人孔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承诺分批次履行70万元,并当即向孔某某履行了首期案款20万元。
编辑到这里,小编必须指出,这样的“老赖”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下一个不走运的“老赖”会被困在哪个国家?小编不知道,但小编知道的是,滞留国外,看似无路可走,实际上路就在身边,主动面对、诚实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是“老赖“们唯一应当选择的路。
来源:九龙坡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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