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启福副院长召集市高法院扫黑办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10月21日上午,市高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副组长孙启福召集市高法院扫黑办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次推进会及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第2次推进会精神专题会议相关精神。
孙启福副院长指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次推进会及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专题会议的召开对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郭声琨书记重要讲话和周强院长重要讲话全面深入总结了专项斗争的成效和经验,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为人民法院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指明了方向。市高法院扫黑办要组织全市法院刑事条线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次推进会及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专题会议相关精神。
孙启福副院长强调,市高法院扫黑办要紧紧依靠市高法院党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举措,完善工作机制,纵深推进专项斗争工作:
01
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全市法院要强化责任担当,把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通过强化压力传导,层层压实责任,特别是压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充分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举全院之力推动专项斗争工作。
02
要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审判质效
全市法院已开庭的黑恶案件必须在年内宣判;10月受理的案件,原则上在年底前宣判,至少要开庭;要严格管控黑恶案件审限延长;进一步加大对挂牌案件的督导力度。同时,全市法院要继续坚持分级指导机制,建立疑难案件专家会商机制,通过调研准确把握黑恶犯罪新动向、新特点,统一裁判标准,确保精准打击。要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专项斗争相结合,推进繁简分流,科学合理配置审判力量。要通过专题会议、业务培训、疑难复杂案件研判、典型案例解析等形式,切实提升全市刑事法官司法能力,确保案件审判质效。
03
要完善健全机制,发力“深挖根治”
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完善黑恶案件移送线索台账,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要建立“一案一整治”专项台账,每件黑恶案件均须提出司法建议,并完善与行业主管部门的通报反馈机制。要建立黑恶案件涉案财产处置专项台账,出台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实施细则,对已判决生效的黑恶案件,财产刑必须全部移送执行。另外,要在庭前会议或庭审过程中专门设立相关环节,加强对涉案财产的甄别,为明确财产刑判项打好基础。
市高法院扫黑办负责人、相关业务庭室负责人、市高法院审理黑恶犯罪案件专门合议庭成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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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高法院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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