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重庆高院在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现场会议作办理破产经验交流发言

10月28-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北京召开2019年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经验交流现场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林念修、法规司杨洁司长等出席会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区、市)优化营商环境牵头部门有关负责人、2019年全国营商环境评价城市分管市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等近300人与会。

会议现场


市高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海龙作经验交流发言


市高法院孙海龙副院长代表重庆高院在会上作《完善“司法裁判、政策机制、服务保障”三位一体的破产案件办理体系》经验交流发言。孙海龙副院长在交流发言中指出,企业破产程序是法定的司法程序,但破产案件的办理又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坚持党委领导、府院联动、各方协调。近年来,重庆高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指示精神,多策并举、内外合力,不断完善三位一体的破产案件办理体系。



一是以高质量的司法裁判有效发挥审判职能。面对破产审判工作新形势,重庆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既通过破产清算规范市场主体退出、促进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又通过破产重整挽救危困企业、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以高水平的政策机制持续改进破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下,构建内外合力的府院协调机制,覆盖率超过90%。在全国率先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数体系、专门建立5000万元左右的破产启动资金池等,着力推动破产审判工作高水平推进。



三是以高效能的保障机制促进指标优化提升。专门成立破产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加强破产审判的组织领导。会同高校、科研院所等成立专门研究团队、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和破产审判智能化建设,有效提升破产审判效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标。



2019年5月,根据中央要求和国务院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包括重庆在内的30个城市进行营商环境评价。市高法院高度重视牵头的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项一级指标,明确研究室牵头,与民二庭共同组建团队做好接受测评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尤其是办理破产受到充分肯定。市高法院是重庆市在本次会议作经验交流发言的唯一代表。


此外,法院系统还有广州中院关于办理破产和南京中院关于执行合同作了交流发言。


来源:市高法院研究室



推荐阅读






渝北法院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庭审观摩活动






新闻发布丨加强破产审判工作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更多精彩 敬请关注

欢我们的内容就点“在看”分享给小伙伴哦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