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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中国政法大学签署双向交流框架协议

2019年11月8日下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中国政法大学双向交流框架协议签署仪式在北京举行。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临萍,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明耀,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常保国等领导出席。


马怀德校长和杨临萍院长分别介绍了中国政法大学和重庆法院的基本情况。重庆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明耀与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常保国代表双方签约。


市高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临萍出席仪式并讲话


杨临萍院长与马怀德校长亲切交谈


双方代表签约


杨临萍院长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强调,要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际工作者之间的交流。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坚持“走出去、请进来”,与中国政法大学签订双向交流框架协议,开展双向交流合作,搭建法学理论与审判实践互动平台,既是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添砖加瓦,也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的具体落实。双方的合作非常有意义,因为法治人才培养是全面深化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性、先导性工作。重庆法院不仅始终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还希望与中国政法大学这样的一流高校一道,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培养造就一批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卓越法治人才,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尽其能”。

期望与中国政法大学共同构筑“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正确的法治理论引领,就不可能有正确的法治实践”。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全面部署,其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主义公平和人民权利”是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之一。要求人民法院坚持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审判制度,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期望通过与中国政法大学深入开展合作,共同加强司法理论基础性问题研究,对当前复杂的司法现状进行深入分析、作出科学总结,提炼规律性认识,为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制度提供正确的理论指引,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期望与中国政法大学共同推进“在知行合一中主动担当作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司法实践中,对事实的判断、对法律的运用,都离不开对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律体系的深刻体认。司法者裁判方法的养成,需要的不仅是从法学院学到的深厚法学理论和渊博法律知识,也需要经过长期社会实践形成审判阅历。非常欢迎法大师生能够到重庆法院的审执一线践行“明法笃行、知行合一”。重庆是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于一体的直辖市,法大师生既可以在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探讨“一带一路”法治保障的国际话题,也可以到石柱这样的美丽之地把法治带进乡村,还可以在三峡库区践行保护长江母亲河的生态文明法治,从不同侧面观察中国司法实践的复杂性,通过长期的实践积累和理论研究,努力以中国智慧、中国实践为世界法治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期待与中国政法大学共同探索“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院队伍建设”

重庆法院将充分利用中国政法大学这一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充分利用法大学科齐全、人才密集的优势,为重庆法院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建议双方按照框架协议的设想,加强人才培养和人员交流合作,欢迎法大师生到重庆开展挂职交流、社会实践、课题研究,参与重庆高院主导的内陆开放法律研究中心、铁路提单规则构建的相关工作,既将司法实践中的创新做法、先进经验、典型案例传递给在校师生,又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者与法官间的交流,双方共同在常学常新中加强理论修养,不断提高实践能力。

与会领导合影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李曙光、法学院院长焦洪昌、中欧法学院中方院长刘飞、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杨秀清、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王志远、办公室副主任许玺铮、国内合作处副处长喻清泉等专家学者,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高翔、办公室副主任谭雯倩、政治部法官管理处副处长莫运垠等同志参加了签约仪式。



来源:市高法院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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