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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丨脚踏两只船,注定要翻船

无讼之道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1-04-25




谁承想,这一确认,还真确认了个重婚罪出来……故事啊,还得从头说起。



2016年的一天,
小阮和小李通过微信认识,
第一次聊天,
两人感觉还算投缘,
至此以后,
便经常在微信上聊天。


随着交往的深入,
两人逐渐互生好感。
即便小阮告知小李
自己已经结婚,
是两个孩子的母亲。
但单身的小李也不放弃,
两人的婚外情
仍然存续。

2017年初,
小阮离开丈夫和孩子,
一人外出打工,
小李闻讯,
表示愿随小阮一同前往。


到达陌生的务工城市后,
没有了熟人社会的压力,
两人就在工地旁
租起了房子同居,
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同居一年后,

小阮怀孕,
两人决定返回小李的家乡生活。
返回家乡后,
两人于2018年2月
举办了婚礼,
4个月后,
小阮生下一个女儿。


由于距离相隔不远,
小阮和小李的婚讯
很快就传到了
小阮丈夫小张耳中。
小张以重婚为由,
到公安局报案。
小阮、小李到案后
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其后,
案件移送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
认为小阮和小李
均已构成重婚罪,
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以案说法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罪名的犯罪主体分为如下两种:一是已有配偶且没有解除婚姻关系的重婚者;二是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相婚者。同时,该罪名要求犯罪主体故意实施了如下重婚行为:有配偶者未解除婚姻关系而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者建立事实婚姻,或者相婚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或者建立事实婚姻。


结合本案


本案中,小阮在未与其丈夫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与小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小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两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重婚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小阮和小李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



 法官寄语 


我国《婚姻法》规定,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一经确立,就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有配偶者,若夫妻间感情确已破裂难以维系婚姻关系的,可以通过协议或者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绝不能违反国家对于婚姻关系的管理秩序,在未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另与他人“重婚”。




来源:无讼之道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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