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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接访记

5月14日下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临萍赴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接访一起健康权赔偿款申请强制执行案件。




案情


这起健康权纠纷始于2015年2月。正值春节期间,邢某带着冲天炮到陈某家里去玩,两人相约外出放冲天炮。放冲天炮时,不慎将在一旁玩耍的王某眼睛炸伤,经鉴定为8级伤残。由于邢某、陈某、王某3人均未成年,王某父母便将邢某和陈某的法定代理人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法院判决陈某的法定代理人支付赔偿款14万余元,邢某的法定代理人支付赔偿款6.3万余元。



执行


经过法院强制执行,陈某的法定代理人赔偿了全部款项。邢某的法定代理人应当支付的6.3万余元部分,法院多次分时间段查询了法定代理人名下的车辆、房屋、工商、银行等财产信息,均未发现有可执行的财产。后邢某的法定代理人主动联系法院,给付3万元赔偿款后表示已无力承担剩余款项。对此,法院还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并委托了其户籍所在地法院协助调查其财产、居住等情况,也未能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至此,剩余款项的执行陷入僵局。




接访

“我们一家三代六口人挤在一个小三室。全家收入就是靠娃儿他爸在外打零工,因为家里有两个娃儿,我就没有出去打工。家里除了两个娃娃孩要养,上面还有四位老人,身体都有病又没有退休工资。大娃儿因为眼睛受了伤,到现在每个月还要1000多块钱的治疗费,经济方面确实很恼火。真的希望法院能帮帮我们……”,接访中,申请执行人的母亲汪某说。



耐心听完汪某的诉求后,杨临萍院长说:“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牵挂。孩子因意外受伤治疗,整个家庭生活蒙上阴影,处境的确让人同情,我们也是感同身受……从您介绍和我了解的情况来看,江北法院采取的执行措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目前没有完全执行到位,确有其客观原因,希望您能够理解。接下来,法院会继续穷尽执行手段,争取全部执行到位。此外,对于经济困难的申请人,符合司法救助规定的,法院也会按照规定办理,合情合理地解决你们的实际困难;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法院也会及时向你们说明情况。无论如何,你们一家人都要鼓足勇气,好好生活,没有过不去的坎……”。




寄语

法官提醒

接访结束后,杨临萍院长对江北法院的工作人员说,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是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想民所想、急民所急、为民办事。特别是信访工作,面对的都是诉求没有得到满足或者没有得到完全满足的群众,当然这些诉求有的合理、有的不合理,我们首先要有一种真诚的为民情怀,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才能赢得群众的理解和认可。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是一句空话,而是切切实实体现在法院具体工作中的。




来源:江北法院

摄影:蹇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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