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当班丨跟着“流动”的法庭,一起来赶场!
4月15日,正值赶场天,重庆市江津区石门镇李家村早早地便被鼎沸的人声吵醒。跟着人群的步伐,一辆特别的厢式货车也在清晨的阳光中来到了这片刚被春雨浸润过的土地,宽大的身躯、蓝白的涂装格外引人注目,它便是江津区人民法院车载法庭。
当天,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江津区人民法院邀请媒体记者、市人大代表等共同走进江津区石门镇李家村开展“今天我当班”体验采访活动,通过亲身参与车载法庭巡回审判、法治宣传、流动普法讲堂等活动,直观感受车载法庭为乡镇百姓带来的便利,深入了解重庆法院在创新司法实践、助力基层治理方面取得的成效。
“流动”的审判法庭
10点40分,媒体记者一行来到李家村村委会院坝,旁听江津法院利用流动车载法庭开庭审理的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近百名村民自发前来旁听。
巡回审判现场
原告苏某其夫妇于1979年收养被告苏某静,并将她抚育成人,助其成家立业。随着时间流逝,转眼间原告已到古稀之年,需要被告照顾及支付赡养费。苏某静怀着感恩之心一直照顾着苏某其,并定期支付赡养费。然而,几年前被告突患癌症,经济能力有限的她,一边需要承担巨大的医疗费开销,一边还要照顾家庭,赡养费便时有拖欠。
久而久之,双方关系日益紧张,互不理解,又常为琐事发生矛盾纠纷。从2018年7月开始,苏某静就拒绝向父亲支付赡养费。协商无果,苏某其便将苏某静起诉到法院。
“一家人终需相互扶持,互相理解”,承办法官樊小平现场以法释理,以理说情。最终,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在村民的见证下冰释前嫌,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约定由被告在今年6月前支付原告赡养费6000元。
“流动”的普法窗口
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庭审结束后,法院工作人员向媒体记者和现场群众介绍了车载法庭各项便民功能,并运用车载法庭播放了国家安全教育宣传片。法官现场为群众提供了法律咨询,同时发放国家安全法、诉讼服务指引等宣传资料。部分市人大代表及江津法院相关负责人接受了媒体采访。
开展法治宣传
“车载法庭立足基层实际、满足基层需求。实现诉讼服务、巡回审判、法治宣传、执行指挥、远程接访五大功能,使法院工作更加便民、利民、惠民,让‘流动的人民法庭’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便利诉讼的需要。”江津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红专向媒体记者介绍了车载法庭的设计初衷和主要功能。
江津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红专接受媒体采访
据介绍,本次巡回审判活动运用的是江津法院“升级版”车载法庭。在原有功能基础上,新的车载法庭完善了证据展示等功能,改善了扩音设备效果,增强了庭审的标准化、智能化程度,更加有利于开展巡回审判、法治宣传、以案释法等工作。
此外,在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江津法院持续探索实践“流动车载法庭+在线司法确认”,应用最新互联网5G技术,实现流动车载法庭与“易解”等多个互联网司法平台的有效对接。
“流动”的校园课堂
下午,媒体记者一行来到石门小学(李家村校区)。操场上,一堂以“远离校园暴力,守护美好未来”为主题的流动普法讲堂在这里开讲。江津法院司法警察姜雪梅利用流动车载法庭LED显示屏,向同学们播放了几起真实鲜活的案例和简单易懂的动画,并详细地为现场百余名同学们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暴力,以及如何预防、处理校园暴力。
课堂现场
“姐姐,如果我们也遇到这样的事该怎么办呢?”
“不要害怕,第一时间向老师或家长反映自己的遭遇,把问题交给大人和法律来处理!”
在互动环节中,姜雪梅细心解答现场同学提出的问题。随后,她还为同学们讲解了如何预防性侵害、遇到性侵害时怎么办等知识,并发放了宣传手册。
干警讲解法律知识并发放宣传手册
市人大代表,江津区石门镇李家村村委会主任黄长秋表示,车载法庭让老百姓在村里就能享受到司法服务,确实为大家提供了方便,通过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扩大了普法效果,帮助村民、学生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
市人大代表,江津区石门镇李家村村委会主任黄长秋接受媒体采访
据统计,江津法院车载法庭自投入使用以来,共开展巡回审判100余次,开展法治宣传200余次,参与执行指挥8次,配合最高法院启用远程接访功能3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万余份,被群众亲切地称为“送到家门口的法律服务”。
文字:闫洋、吴辉
摄影:吴京烝
视频:唐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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